2019年1月2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全省2018年1-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情况的函》
荆楚网微信(ID:cnhubeigw)梳理发现:
1.2018年1-12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4%,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的13个市州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由低到高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武汉、荆门、孝感、黄冈。2018年1-12月,全省有8个地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减少,按减少幅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天门、仙桃、荆门、潜江、孝感、黄冈、十堰、武汉。
2.2018年1-12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荆门、武汉、荆州、宜昌。
3.2018年1-12月,全省纳入114个县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的县(市、区)中,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地方依次为:襄阳市襄州区、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市樊城区、孝感汉川市、武汉市青山区、荆门市掇刀区、武汉市硚口区、襄阳枣阳市、襄阳市襄城区、襄阳市谷城县。2018年1-12月,县域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差的10个地方依次为:天门市、孝感市孝昌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仙桃市、十堰市竹山县、孝感市大悟县、宜昌市秭归县、荆州市江陵县、荆门市京山县、潜江市。县域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好的10个地方依次为:恩施州恩施市、黄冈武穴市、神农架林区、十堰市房县、孝感安陆市、恩施州利川市、宜昌当阳市、黄石市西塞山区、襄阳老河口市、黄石市黄石港区。
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亦可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中规定的:SO2、NO2、PM10、PM2.5、CO、O3等六种污染物污染程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