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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0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丘海各位代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原标题: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丘海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深圳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深圳视察,再次向世界宣示了中国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坚定决心。1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赋予深圳新的光荣使命,为新时代深圳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深圳的实践创新,促进了深圳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1次;审议法规37项;开展工作检查3项,开展工作视察1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0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顺利完成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聚焦改革发展关键环节,以高质量立法破解深圳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质量,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全年新制定和修改法规25项,通过法规性决定3项,废止法规1项。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严格遴选立法项目,将创新发展、社会治理、民生建设等作为工作重点,以立法推动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激发高科技企业创新活力,审议通过了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从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设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性的制度设计,着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相匹配、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助推深圳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医疗行业服务的新需求,审议通过了医疗急救条例,确立医疗急救保障和评估体系,建立以市急救中心为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依托各家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网络,推动深圳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对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进行审议,从完善公司权力机构运行机制、明确市区街道三级监管单位职责等方面进行修改,推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审议,优化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理顺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以立法助推改革。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对部分法规不适应改革需要的相关条款及时进行修改或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为支持政府推进“放管服”、“强区放权”等改革,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等22项法规进行修订,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支持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采用一次审议通过的模式,作出暂时调整适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等一系列决定,解决审批事项繁多、流程繁琐、多头重复审查等问题,推动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深圳90”改革目标。作出废止司法鉴定条例的决定,减少鉴定的政府部门干预,推动简政放权。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为需而立、立以致用,不求多、不求快,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科学立法方面,首次开展立法量化论证,在人大主导的科学普及条例起草过程中,对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检测指标体系等进行测算评估,形成深圳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问题的说明、科普经费测算评估等报告,为科普规划、科普绩效等制度设计提供数据样板和大数据分析,提升立法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深圳大学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的智库作用,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经济特区立法法律责任等课题进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为立法提供智力支撑。对我市1992年获得特区立法权以来现行有效和已失效、废止的法规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编辑出版《深圳法规汇编(1992-2018)》,总结特区立法实践,展示立法工作成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欢迎和好评。民主立法方面,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物业管理条例,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全市立法联系点、物业服务企业等广泛征求意见,召开10余场立法座谈会,梳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近千条,对争议较大的重大疑难问题多次调研论证,凝聚社会共识,平衡各方利益,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

(四)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推动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对全市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广泛听取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群众等意见建议,梳理出各方面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收费等反映比较突出的“痛点”、“堵点”,对我市目前存在的部分行政许可门槛设置过高、企业注销程序太过复杂、信用监管制度被滥用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形成专项清理报告报市委决策,转市政府处理,推动建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有力监督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全市重点工作加快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民生所需,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全市重点工作的监督,推动权力依法规范行使,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加快落实。

(一)加强实体经济和创新发展领域工作的监督。紧盯产业空间、企业成本、创新生态等关键环节,推动工业区块线管理、工商业用电降成本、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政策举措落地。听取和审议我市工业发展情况报告,要求充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有序衔接产业链和创新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创新能力,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突破,推动全市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政府构建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听取我市科技人才引进工作报告,支持政府优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机制,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团队愿意来、留得住、发展顺的综合创新生态环境。视察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推动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视察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推动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为深圳制定促进新能源产业未来发展的政策提供依据。视察航空业发展情况、商用密码产业发展情况,推动进一步提升航空服务和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金融等重要领域国产密码的应用,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

(二)加强计划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优化监督方式,持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等监督工作,提升计划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绩效审计等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要求全面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强化政策协同,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完成。探索政府投资项目跟踪监督新模式,首次将跨市项目——深中通道列入监督范围,推动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推动政府强化预算约束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新系统。与财政、发改等8个政府部门实现预算收支数据联网,设置了全面分析模型和重点预警指标,对财政预算进行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的规模分析和结构分析,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国资管理情况等专题监督模块,实现更加及时、全面、有效监督。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监督法定化,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民生领域工作的监督。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做起,加强对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文化体育方面,调研我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文体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市政府制定加快推进重大文体设施建设规划,高标准建设“新十大文化设施”、“十大特色文化街区”等重大文体设施。教育医疗方面,听取和审议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普惠优质发展,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增加新型公办幼儿园数量,加强学前教育标准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视察医疗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公立医院改革有关问题,推动政府稳妥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视察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推动解决当前面临的宣传力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覆盖不全等问题。住房保障方面,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着力解决“二房东”问题,稳定住房租赁价格,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领域工作的监督。针对我市水污染严重等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多方互动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加快补上生态欠账、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听取和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完成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河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茅洲河等跨界河流污染整治监督,推动社会河长制与政府河长制有机结合,形成四级人大联动监督、全流域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开展城市环境质量提升调研,推动解决我市城市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城市更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对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监督,形成调研报告,要求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全市统筹规划,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增强城市活力。调研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学习和借鉴水围村城市综合整治模式,破解城市管理治理难题,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五)加强司法和社会治理领域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推动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情况,要求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检查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公安部门严把招聘关、培训关,落实职业保障措施,稳妥做好新老队伍的过渡衔接。深圳辅警改革的立法和实施工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听取和审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工作报告,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检查居住证条例实施情况,促进人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居住证办理的便民化。听取和审议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进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全市、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措施。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采取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和专项审查相结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标准化审查工作模式,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全年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173件,研究处理公民提出审查建议3件。

三、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以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将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地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和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行政区划调整、阶段性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等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的事项进行讨论决定。轨道交通建设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一直高度关注,连续两年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为加快轨道交通建设进度,常委会选取《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作为重大事项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代表开展规划调研论证和审查工作,提出了关于城际轨道交通、区域轨道交通衔接等建设性意见建议,供规划编制部门修改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规划,提出加快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国际一流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体系的要求。作出《关于深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指导新成立的光明区成功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出《关于设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健全合作区司法体系,保障合作区加快发展。作出《关于阶段性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的决定》,暂停征收该费用,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任免监督工作。适应上位法调整和我市改革发展需要,总结我市任免监督工作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意见,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在任免范围、程序、监督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更好地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严格执行任免条例等规定,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前和任后监督,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完成市委关于任免监督的重大调研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任免监督途径。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创新精神促进代表依法规范高效履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两个密切联系”,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代表依法规范履职。深圳人大代表履职热情高、能力强、素质高,积极参与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广泛主动联系服务群众、不断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以规范高效的履职活动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使人民当家作主在地方人大履职实践中得到生动体现。

(一)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是深圳人大代表工作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常委会以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为基础,打造样板站、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履职”、“站、点、家一体建设”等模式,使人大工作有阵地、代表履职有平台、群众呼吁有渠道。推进规范化,提升履职标准。制定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样板站工作标准,推进代表进站常态化、“代表议事会”特色化、“样板联络站”示范化和网络平台建设规范化,联络站增设到216个,样板站增设到74个。加强“示范点”建设,在各区人大实践中打造出选区选民见面会、代表议事会等特色履职形式。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系统,全年完成市、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报备7000余次。扩大覆盖面,推动联动履职。完善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代表意见直通车”网络平台建设,建立街道代表之家、社区联络站、基层联系点三位一体网络覆盖模式,设立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络站腾讯、富士康两个联系点,实现代表联系群众“所有社区全覆盖、收集民意全方位、服务群众全天候”,打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市民通过网络平台与代表在线沟通近2000次。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调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新当选省人大代表的培训。在常委会办公楼设立“人大代表之家”,为人大代表学习、交流和讨论提供平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保障代表履职。

(二)提升代表履职成效。通过打造精品代表栏目、组织代表深度调研等方式,将代表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把人大代表的个人履职意愿与民生需求相衔接,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权威、更富成效。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推动民生问题解决。精心打造履职中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问政会等一系列人大代表履职电视栏目,推动解决社区垃圾收纳、特殊群体医疗保障、公园建设等120余件民生实事。市人大常委会主办、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承办的“龙岗区把脉城中村治理”电视问政会获评广东人大新闻奖一等奖。代表活动月期间,召开119次代表议事会,人大代表接待群众8573人次,推动解决民生问题692件。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代表约见座谈会。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代表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实施宪法等专题进行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广大代表增强履职意识,明确履职目标,提升履职效果,树立履职形象。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形成25份调研报告,转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以不满意专项督办为抓手,优化满意度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使人大代表参与更加充分、跟踪督办更加到位、提出的合理意见得到更好采纳,形成各方合力办理建议的良好局面。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848件建议,建议涉及事项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占92.4%。对36件初次评价不满意的建议办理,通过加强沟通、改进工作,取得较好办理结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等2件重点建议,市政府提交了办理方案,办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五、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形成有作为、敢担当、重落实的新风貌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工作作风、工作能力新提升。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坚持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机关各级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学习宪法等专题学习活动。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秘书长办公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二)加强组织作风建设。常委会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指导所在党支部和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牢固树立党纪党规的“红线”意识和廉洁从政的“底线”观念,践行“五要五不为”,强化担当作为。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市各区人大常委会均单独设立了选联任工委,全市74个街道人大工委全部成立,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全部到位,各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更趋合理,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得到有力保障。出台落实“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实施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暂行工作办法,对新上任的各区人大选联任工委和街道人大工委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省、市“县乡人大建设示范区”验收工作,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基层人大履职实践。福田区在全省首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会议票决制,形成“项目票决——过程监督——效果票评”的民生实事办理链条,实现了民生实事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罗湖区在全市首创“人大代表河长”专项监督工作等制度,荣获全省“县级人大工作示范点”。盐田区预算执行、民生实事、重大项目联网监督实现全覆盖,全区23个社区联络站实现样板站全覆盖。南山区建立人大审查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联动机制,随机选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宝安区探索开展干部任后履职监督,提出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机制。龙岗区率先建立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联系点,积极打造“代表联络站+直播”履职新模式,实现代表议事会常态化和规范化。龙华区加大对“治水提质”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打造“代表在身边”履职栏目,代表联络站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区21个联络站建设全部达到样板站标准。坪山区在政府组成人员述职及量化评议、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百分制分段评价、重点民生项目代表全程介入式监督等领域大胆探索创新,联络站标准化建设发挥了示范区作用。光明区顺利完成人大代表选举,选民参选率、投票率创我市新高。大鹏新区以职责清单化、运作规范化、平台标准化、保障常态化和服务高质量为目标,以样板站建设带动社区联络站整体建设。我市基层人大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授予“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罗湖、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福田区华强北等街道人大工委被授予“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福田区民生项目人大会议票决制、南山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模式被评为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此外,常委会还积极开展外事侨务工作。全年共接待11个外国议会代表团;组团出访4批,访问12个国家,有力促进了深圳与南非、德国等国家在经贸、科技、教育、人文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审议批准深圳市与柬埔寨金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首次邀请10名海外侨领列席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举办深港澳台联谊会,团结凝聚海内外力量。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和律师作用,加大信访事项统筹督察督办力度,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18批2805人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不断完善以自身造血为主的长效脱贫机制。加强人大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及时发布信息,推送微刊30期,有力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建设。发挥培训中心作用,举办省、市、区人大代表培训班15期,举办全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班218期,培训学员24600余人次,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事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深圳人大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学习培训平台辐射到兄弟城市。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立足职责、突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重大事项监督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审议通过了质量条例、食品安全监管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医疗条例、人才工作条例等法规,有力助推了深圳新时期改革创新。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提升实效,持续推进预决算审查、城市安全、轨道交通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事业、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的监督,推动市委重点工作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坚持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工作规范,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更加规范、有效行使,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代表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密切“两个联系”,扎实推进基层平台、网络平台、媒体平台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履职形式,强化联动沟通,解决民生问题,联系服务群众,代表机关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各位代表,常委会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中央、省委、市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支持和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立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应当更广泛地征求意见、汇聚民意,使立法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能更有效地保障人民权益、解决发展难题;有些法规执行不到位,应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改变“重立法、轻执法”现象,推动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监督工作持续性、专业性、针对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起步时间很短,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还要加大力度,重大事项建议议题沟通协商不够充分;代表履职不平衡,部分代表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代表能力有待提升;基层人大工作仍需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仍需不断加大力度,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查找存在根源,制定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关键之年,是深圳建市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目标,按照“十个先行示范”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开展人大各项工作,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深圳改革开放实践中不断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保证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要强化改革创新。继承和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扶持等重点工作,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的积极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支持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鼓励基层人大大胆探索,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要树立一流标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提出的新目标定位,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开展人大各项工作,通过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确保全市国家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凝聚全市各方面力量为实现新时期发展目标共同努力奋斗。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一流的法治建设支撑、保障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创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离不开完善的法治建设支撑。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立法权,通过立、改、废、释,不断构建完善贯彻中央精神、与上位法有机衔接、切合深圳发展实际的法规体系框架;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促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提升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协商,科学编制立法计划,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法规适用内容,为国家此方面立法提供素材。完善立法审议、评估论证、协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咨询专家库等智慧平台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养老服务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法规的审议工作。加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经济领域工作的监督。扎实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建立健全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发现问题、反馈处理问题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实体经济发展状况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质量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视察深中通道建设情况,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强监察与司法、生态环境和民生事业等领域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解决法院执行难维护司法公正情况、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行情况,调研监察委员会工作及职能发挥情况。听取和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土地整备情况、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的供地和建设情况、污水管网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按照“水污染治理决战年”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省、市、区、街道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作用,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如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听取和审议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加强基础研究工作情况、食品安全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博物馆建设、医疗改革中的“以事定费”、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科普场所建设、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工作规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市委的决策部署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科学合理选取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审议质量,增强决定、决议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落实新修订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范任免工作程序,提高任免工作质量,增强任免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权威。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探索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督促依法勤勉履职。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配合做好机构、职责、队伍调整工作,努力在推进改革落地落实、提高改革质量效果上走在前列。

三、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丰富代表履职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拓展代表工作广度。加强街道人大工委、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机制,扩大联络站覆盖面,提升网络平台知晓率、使用率,使人大代表更加深入基层一线、更加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推进代表工作深度。坚持问题导向,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精做优“履职中的人大代表”、“代表问政会”、“代表活动月”等栏目、活动,办出成效,解决问题。积极打造和推广创新案例,形成代表工作深圳品牌。进一步加大代表工作力度。激发办理单位、人大代表、各级督办部门全过程参与和联动的主动性,加大代表建议议案督办力度,通过绩效考核整体督办、代表不满意专项督办和专项报告审议等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向选区和选举单位述职,增强代表接受监督的意识。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两个机关”建设要求,高标准高质量保障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以一流的队伍建设开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切实践行“五要五不为”;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弘扬敢担当、善作为、重落实的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全面了解实情,推动问题解决。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区、街人大的工作指导,加大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在各区人大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确保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和平台在加强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有效发挥作用,形成各级人大工作机构联动高效履职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大潮起珠江,奋进新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精神状态和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推动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深圳建市40周年!

(责编:陈育柱、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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