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钱买刑?最高检纠正:是恢复性司法探索 让当事人主动修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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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2月14日,国新办举行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回答了记者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整体发展态势的问题。
记者:在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总体呈现出一些什么特点,同以往相比,2018年发案态势如何?刚才提到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如果积极赔偿、出资修复的话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虑,这是不是一种花钱买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如果评价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的整体发展态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快速发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从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环节来看,此类案件大幅上升。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5095人,比2017年上升了51.5%;起诉42195人,比2017年上升了21%,这个幅度很大。
二是此类犯罪案件的罪名相对集中,一个是滥伐林木犯罪,还有一个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这两类犯罪就占了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全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50%。
三是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上升迅猛。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非法采矿案件人数和案件数都比2017年分别上升了190%和145%。
关于“以钱买刑”的问题。 坦白从宽,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这在刑事实体法中都有体现。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进了刑事诉讼法。这是法律明确的规定,作为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办案。
我们惩罚犯罪,目的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简单的刑事处罚,而是修复社会关系,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检察机关对认罪悔罪,积极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逮捕阶段,依照法律可以不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的建议。
有一个公布过的案例,农民到山里盗伐林木,数量有几十方,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同时做好犯罪嫌疑人思想工作,使其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认罪悔罪,积极自愿补种树苗,恢复植被。检察机关据此提出了从轻量刑的建议。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一诉了之,而是让生态得到修复,让江湖之水依然清澈,让蓝天永远存在,这是我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需求,也是我们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落脚点。
刚才提到了在办理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当中一个新的探索,就是 恢复性司法的探索,让当事人主动采取修复生态的行为,既是对他的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又是对社会的积极引导。
责任编辑:申明宽 UN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