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2月27日电(冷昊阳)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白皮书介绍了近年来,全国法院在破解“立案难”、纠正冤假错案、限制“老赖”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破解“立案难”
——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立案难”,曾经是民众在打官司中的一大“痛点”。
《白皮书》指出,从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彻底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根据《白皮书》发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6489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各级法院普遍简化立案程序,采取立案告知书、一次性补正清单、限时答复等方式,努力保障当事人一次性成功立案。
此外,《白皮书》还指出,截至2018年底,全国3044家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服务,共网上立案238万件。
纠正冤假错案
——2013年以来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46起
冤假错案的纠正,是民众关注度最高的司法话题之一。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这起历时22年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以纠正,彰显了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对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坚定实践。”《白皮书》如此称。
根据《白皮书》的数据,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46起,涉及94人,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2014年至2018年,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86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国家赔偿
——五年来各级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434件
在冤假错案中,当事人能否获得国家赔偿,抚慰金裁量标准如何,同样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
对此,《白皮书》称,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善赔偿案件质证程序,规范精神损害抚慰金裁量标准,就进一步加强刑事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工作提出意见,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权利救济功能。
《白皮书》指出,2014年至2018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434件。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刘忠林案等刑事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依法及时获得赔偿。其中,刘忠林收到赔偿义务机关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金460万元。
严惩“老赖”
——全国法院已限制1746万人次购买机票
2013年,最高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努力破解规避执行难题。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
《白皮书》指出,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88万例,共限制1746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4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35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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