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男生被女同学父亲杀害案”:被告人称自己只是“躯壳杀了人,灵魂没杀人”(来源:)
因为女儿被同学打到眼角,家长持刀冲进学校,杀死了女儿的同班同学。2018年9月21日,这起发生在温州瑞安市的恶性案件令人心痛。
2019年3月1日下午15时,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建夏持刀故意杀人,致一名儿童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在此前的庭审中,林建厦是否负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庭审的焦点。
经法院审理认定,林建夏在作案期间属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对其行为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负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林建厦在校园内杀人,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能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林建厦依法承担附带民事诉讼小叶父母的民事赔偿请求三十万元。
在开庭宣判前,小叶的亲人和邻居们都提早来到法庭,白发苍苍的祖父母、消瘦沧桑的父母,还有姑姑们强忍悲痛,近二百人神色严肃静默,想要亲耳听到最后的判决。
今天已经是小叶离世的第161天,他的尸体还放在殡仪馆里,小叶的父亲说,他一定要拿到判决书,才能让儿子入土为安,告慰儿子。
家长心生怨气校内杀害女儿同学:小孩抢救无效死亡
瑞安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伤者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许死亡。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今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
男童被女同学父亲杀害案开庭 女孩曾劝父亲别杀人
2月25日上午9点,浙江瑞安男生被女同学父亲杀害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庭审现场,嫌疑人林某某先否认杀人,后又陈述了杀人经过,称曾想买杀猪刀,后又买了水果刀。杀人前,女儿曾劝他不要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