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欧亚未来智库网站3月17日文章,原题:以下是其他国家可以从中国新通过的《外商投资法》中学到的东西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模式绝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中国不仅广泛结交全球商贸伙伴使该国商品进口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还通过放宽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现行法律,扩大外国公司和个人投资者将资本引入中国的机会。
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与中国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在精神上是一脉相承的。邓小平提出改革措施后,中国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经济特区。这一模式帮助中国迅速实现生产部门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在经济特区,税收政策格外优惠,外国直接投资被允许进入极具吸引力的领域。
邓小平提出经济特区的灵感部分来源于新加坡国父李光耀。李光耀意识到,要使一个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摆脱贫困,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打造一个商业友好的环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上述方法使新加坡成为东南亚地区第一个达到第一世界国家经济标准的国家。与此同时,中国也以人类历史上最快的速度将其数量庞大的国民从贫困中解放出来。要理解这一任务的艰巨性,人们必须明白,1978年,88%的中国人生活在贫困之中。如今,这一数字为2%。预计一年多后该数字将降为零。
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之前和之后后, 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都继续稳步前进,与之相比,菲律宾则停滞不前。
原因很清楚。新加坡、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向越来越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开放,但菲律宾在1987年通过的宪法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只允许拥有最多40%的所有权。将外国投资者限制在少数股权范围内,使菲律宾的吸引力自然而然地低于其增长较快的邻国。
从经济政策的角度看,菲律宾今天落后于新加坡53年,落后中国40年,落后马来西亚37年。
在对外商敞开怀抱方面,菲律宾没有理由不向中国和新加坡看齐。(作者是英国欧亚未来智库主任亚当·盖瑞,胡建坤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