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高欣病情的情况说明
因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班主任一审被判1年6个月
2019年4月27日,高欣被殴打近三年半后,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该院认为,蔡钒身为人民教师,依法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监护、看护的义务,但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欣,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侵犯了被监护、看护人的人身权利,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蔡钒承认殴打高欣的事实,但对于高欣的指控,蔡钒并不认可。她说,当时高欣私自携带学校严令禁止的刻刀,给班上有自闭症的同学玩,差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事出有因,情急之下才推搡了高欣,其不当行为达不到虐待的程度。
对于蔡钒的辩解,法院未予采纳。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蔡钒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一次性赔偿高欣医疗费等16余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蔡钒上诉后,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该案尚未开庭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