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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工人掉深坑被老板活埋案二审 法院从轻处罚引争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7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新京报快讯 今天(11月7日),工人掉深坑被老板活埋案二审开庭。此前,该案因被害人死因存在乙醇中毒和不慎坠入深坑等因素,法院

新京报快讯 今天(11月7日),工人掉深坑被老板活埋案二审开庭。此前,该案因被害人死因存在乙醇中毒和不慎坠入深坑等因素,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引起争议。

根据一审判决书, 2018年5月31日8时许,被告人张立与其雇佣的薛元(被害人,男,殁年50岁)、张某某、赵某某在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房身地村辽东铸造厂干活时,被害人薛元不慎坠入厂房一深坑内。

张立随即驾驶铲车铲推两车沙土填入坑内,将薛元掩埋,致被害人薛元在乙醇(酒精)中毒的基础上,因钝性外力作用引起严重胸、腹部损伤、颅脑损伤,以及泥沙堵塞呼吸道、掩埋压迫胸腹部引起机械性窒息,终因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此后,被告人张立离开现场,并与张某某、赵某某等人串通隐瞒事实真相。

沈阳市中院一审认为,鉴于本案发生在被害人不慎坠入深坑昏迷的情况下,被告人张立的行为,主观上系间接故意。考虑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告人有悔罪表现,综合考量对被告人张立可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文中张立、薛元均为化名)

作者:王俊

(原标题:一审因从轻处罚引发争议工人掉深坑被老板活埋案二审)

(责任编辑:韩佳鹏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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