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男子在南宁“组队”抢劫、强奸卖淫女,以为她不敢报警
君子爱财,
也要取之有道,
可是,
这两名外地来南宁的男子
却打上了失足女的主意。
现年22岁的马某菠、30岁的王某翔分别来自甘肃省、湖北省。两人认为失足女本身做的是违法的事,被抢了也不敢报警,于是两人诱骗抢劫了一名失足女,其中一人强行跟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另外一人则拍下视频并以此威胁女子不准报警。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马某菠因抢劫罪、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翔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作案前,马某菠事先在南宁某五金店购买了水果刀等物品。今年1月27日,他通过网络聊天交友软件找到被害人李某后,即同王某翔到南宁某步行街一酒店开了一间房。当天23时许,李某如约来到酒店。
刚进到房间,马某菠就抢走了李某的手机,和王某翔一起逼迫她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款2.6万元。为了毁灭证据,马某菠删除了两人在李某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还从她的钱包里拿走300元现金。随后,马某菠强行与李某发生了关系,王某翔则在旁边用手机将整个过程拍下来。
作案后,马某菠退了房并和王某翔乘坐出租车离开。途中,马某菠给李某发微信,称其手上有两人的视频,威胁李某不得报警。当天凌晨,马某菠将抢劫到的钱,通过微信转1万元给王某翔,剩下的1.6万元其用于还债及个人开支。
事发后两人均因涉嫌犯罪而被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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