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病毒
本报讯(记者 刘欢)昨天,国家卫健委发布“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设立留验站,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不得拒收。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海关、边检、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通过交通工具造成传播的问题,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切实降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风险,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编辑:罗萌 责任编辑:王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