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黄石市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禁违抗统一指挥和调度
湖北省黄石市纪委机关、黄石市委组织部2月8日发布了《关于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或贯彻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2、严禁违抗统一指挥和调度或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消极应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严禁弄虚作假和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4、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
5、严禁对抗上级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
6、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克扣防控专项资金和防护药品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7、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牟取私利、借机敛财等行为;
8、严禁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9、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串门走访、聚众聊天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违反防控期间婚丧嫁娶事宜有关要求;
10、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编造、转发、传播不实信息,干扰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29631例,其中黄石市80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