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饭店食品原料积压怎么办? 官方"自救"办法来了
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将食品原料直接销售、制作半成品销售、新增或扩大餐饮外卖业务、网络销售等,也可将食品原料捐赠给周边居民或福利机构食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餐饮消费受到严重影响,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年前准备的食品原料出现大量积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昨天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上海食品经营者可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处理积压的食品原料,包括食品原料直接销售、制作半成品销售、新增或扩大餐饮外卖业务、网络销售等,也可以将食品原料捐赠给周边居民或福利机构食堂等。
不得超出许可核准经营项目
疫情防控期间,允许食品经营者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处理积压的食品原料,但前提必须是确保食品安全。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工作,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记录处置结果。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及时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封存并在显著标记区域内独立保存。
此外,一些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后,将精力都扑到外卖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强调,外卖接单量切勿超过经营者实际加工能力,否则有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提示,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许可核准经营项目范围,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
具体而言,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严禁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食品;严禁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回供应商;严禁经过改换包装、标签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或赠送;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市民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举报奖励。
没有规定禁止饭店卖半成品
不少饭店担心,当前他们为解决食品原料的积压问题,直接将食用农产品等放在店内或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又或者制作加工成半成品销售,这是否属超范围经营?
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经营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
以饭店销售半成品为例,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分类中没有“半成品”,也就是说,餐饮服务单位不存在“半成品”项目。
从管理实践看,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半成品的现象长期存在,比如馄饨店卖生馄饨、火锅店外卖半成品等,消费者也有需求,所以不能说“饭店只能卖成品,卖半成品就是违法”。
此外,从风险管理角度,半成品的风险其实比成品要低,只要食品经营者不是大量加工并以此为主要经营方式,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风险。
虽然可以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经营者“自救”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餐饮单位直接销售或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标签标示,要在销售场所或网页明显位置标示相关信息,公示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名称或姓名等内容。
销售食用农产品可以不进行包装;如需包装销售的,应当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包装标识规定的要求。
餐饮单位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半成品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