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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法治频道:中国最高法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新浪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在进行修订工作来源:北京青年报最高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近日,北京

原标题: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在进行修订工作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最高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近日,北京青年报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专访了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

他提到,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其中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者,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伸张公平正义,绝不姑息手软。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零容忍”

北青报:法院去年审理了多少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姜启波:法院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5082件,判处罪犯4722人;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638件,判处罪犯1261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99件,判处罪犯305人;拐骗儿童罪案件77件,判处罪犯76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案件56件,判处罪犯63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42件,判处罪犯67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案件1件,判处罪犯2人。

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其中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者,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伸张公平正义,绝不姑息手软。

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法网”

北青报:法院在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姜启波: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政策,及时、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我们还继续推进“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和“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支持、救扶帮困的联动机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在修订

北青报: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法院有什么举措?

姜启波:由于未成年人身体特别是心智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未成年人犯罪有综合、复杂的原因。对未成年人罪犯,我国历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源头入手,强化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家庭、学校、网络、社会、政府、司法等各方面监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以达标本兼治之效。目前,立法机关正在进行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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