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落实保护支持市场主体政策
不当介入经济纠纷,严查!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张璁)公安部日前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法治保障,优化服务管理,切实把保护支持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公安部要求,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套路贷”、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厉打击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严格规范刑事立案、案件管辖和异地协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公安部要求深入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移民和出入境等管理服务领域持续发力,不断研究推出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新政策新举措。
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公安部要求紧盯执法办案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权力寻租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问题,做好12389企业诉求平台线索受理与核查工作。公安机关将集中整治涉企案件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查处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
原标题:公安部: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影响《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2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