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日报刊文:“中度老龄化”社会,我们准备好了吗
什么是中度老龄化?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预测数据,到“十四五”期末,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3亿人。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当一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0%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7%,则认为该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当这两个指标翻番(即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2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4%)的时候,则认为该国进入“老龄”社会,也可以说是“中度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一标准及人口预测结果,我国2000年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2025年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人口发展具有明显的惯性,当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反映了历史上的人口出生变动状况。从新中国成立至1970年,我国经历了两次明显的生育高峰,分别为1950年至1958年和1962年至1968年,特别是在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期,人口出生率达40‰,7年间共出生1.9亿人。这批人将于“十四五”期间逐步进入老年期,推动老龄化进程的突然加速。据预测,“十四五”期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规模年均增长约1000万,远高于“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00万的增幅。老龄化进度的加快带来劳动力结构的迅速变化,也引起医疗保险、养老金等公共支出的快速增长,给社会经济体制的及时调整带来挑战。
“中度老龄化”首先考验的是医疗、养老等公共财政支出和社会保障体系。早在2016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就出现过收不抵支的现象,黑龙江成为首个养老金结余被花光的省份,辽宁、河北、吉林、内蒙古、湖北、青海2016年的累计结余同样入不敷出。随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现和其他险种统筹层次的提高,区域性的养老金困局得到缓解;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和公共财政补贴的增加也暂时解决了年度性社保基金收不抵支的问题。但随着政策红利耗尽,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十四五”期间恐再次面临基金支出增速持续超过基金收入增速的局面,挑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累积。
“中度老龄化”还将考验社会福利体制,医疗卫生服务、养老产业、社区照料等方面都亟须健全和完善。以养老服务为例,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进入老年阶段,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大,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存在供给不足和资源浪费的结构性矛盾。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无法对居家养老形成有效支撑;养老机构功能混乱,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养老企业利润微薄,无法生存,另一些则价格过高,普通民众消费不起,无法起到机构养老的补充作用。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亦不能满足“中度老龄化”社会的需求,老年群体的医疗需求大、病程时间长、慢性病种集中、自理能力差,当前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资源过度集中的状况,不利于老年人口就医的便利性、可及性和普惠性改善。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数据经验显示,经济增长与人口老龄化程度呈倒U型关系,当老年抚养比升高至17.5%以上时,人口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将由正面转为负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2019年的老年抚养比为17.8%。因此,必须为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提前布局。首先,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人力资本积累,积极迎接科技革命为老龄化社会创造的发展机遇,打破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劳动供给下降的掣肘,推动知识型、创新型经济引领产业竞争力提升。其次,要深化社会体制机制改革,从人口老龄化需求的角度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继续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再次,要从制度、文化、科技、法制等多维度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形成敬老、爱老的良性社会环境。
应对人口老龄化绝不是“如何养老”那么简单,人口老龄化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体制建设、社会文化传承乃至国家民族兴亡均有深远影响,我国需要以更宏观的视角、更长远的眼光、更坚定的决心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作者:杨舸,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