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生态观察:高悬问责利剑 共守生态红线——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2026-08-27 全球资源网3.1万0
核心提示:全球资源网生态讯: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长远发展的“国之大者”,既是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责,也是国有企业必须扛牢的主体责任。《党

全球资源网生态讯: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长远发展的“国之大者”,既是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责,也是国有企业必须扛牢的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依规依法、精准有效,严肃问责、终身追究的核心原则,既对党政履职划出刚性纪律红线,也为国有企业生态环境合规经营敲响警钟,推动政府监管责任与国企主体责任一体落实,以法纪威慑守护绿水青山。

坚持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压实双向责任链条。对各级党委政府而言,生态环境保护绝非单一部门工作,党委、政府共同承担生态治理领导责任,决策失误、监管缺位、履职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相关领导干部必须依规追责。对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发展主力军,同时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责任主体,不能把“发展经营”和“生态保护”割裂开来。国企经营管理人员在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当中,若存在违规决策、漠视环保要求、隐患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引发生态环境损害,同样要落实失职追责,做到政府监管不缺位、国企履责不越线,实现责任全覆盖,杜绝“企业破坏、政府担责”的责任错位。

 坚持依规依法、精准有效,做到问责有据、追责分明。政府监管履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厘清监管责任,区分集体决策责任、个人履职责任,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式问责;国有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必须严守生态环境法律底线,把环保合规嵌入项目全流程。无论是政府部门监管疏漏,还是国有企业违规生产,坚持以损害事实为依据,精准划分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管理人员直接责任,既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也保护依法履职干事创业,实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推动政府依法监管、国企守法经营双向发力。

 坚持严肃问责、终身追究,树立不可逾越的法纪威慑。“终身追究”是制度最锋利的利剑,责任追究不受岗位调整、职务升迁、退休离岗、企业岗位变动的影响。对政府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决策、监管造成生态损害,无论岗位如何变动,倒查到底、绝不豁免;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期间主导项目、经营行为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即便岗位调整、离职离岗,依旧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彻底破除部分人员“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侥幸心理,倒逼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倒逼国有企业摒弃重效益、轻环保的短视思维。

 法纪利剑高悬,责任重在落地。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度释放明确信号:生态底线不可触碰,环保责任不容虚化。各级政府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强化对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环境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要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把生态合规摆在生产经营突出位置,严守环保法律,抓实隐患治理。

 政府严监管、国企勇担当。以刚性问责筑牢法治防线,推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同频共振,共同守护生态安全,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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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主编
    加关注14
  • 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央视 发稿☎️:137161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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