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精神给社会带来了什么
我是一个海外华人,多年来一直十分关注祖国的发展变化。最近几年一位非常了不起的企业家和慈善家陈光标引起了我的注意:刚刚43岁的光标先生不是中国首富,甚至连他所在的江苏南京首富都不是,却连续几年成了中国首善,并在海外有着良好的影响。
当他一笔笔巨款捐献给贫困地区时,当他冒着生命危险从地震废墟中救出一个个同胞时,当他高调宣布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裸捐”时,我不禁为这个新时代企业家所感动,为中华民族有这么一位伟大的慈善家而自豪。
去年以来,光标先生的高调慈善行为似乎又引起一些争议,比如,你如此高调行善,是不是有个人私心?你动不动捐赠几百万、上千万,钱的来路是否合法?有没有虚报?甚至有人还追问是否每笔捐款都有发票?等等。
我听说今年9月25日晚,光标先生要在贵州毕节举行个人新慈善演唱会,他本人将在演唱会上演唱表达人间真情真爱的歌曲,听众大都是困难户、特困户。在演唱会现场,光标先生买来许多农用机械和猪、羊、牛,送给这些贫困家庭。我一方面为光标先生又一创新而鼓掌,另一方面又担心,会不会有人又要议论,陈光标是不是又是炒作?于是我忍不住拿起笔,谈谈自己对光标先生的理解,对光标精神会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什么?
首先,我们要看到,光标先生的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在新时期亟待大力宣扬弘扬的传统美德。
爱心慈善、勇于创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优良品质。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些传统的优秀道德品质被拜金主义冲击,许多人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于是慈善又变成一种稀缺资源。有统计显示,目前中国人均捐款为25元,2009年我国慈善捐赠占GDP的比例仅为0.01%,而美国的比例为2.2%。在中国、美国、英国、巴西、印度五个国家中,我国捐赠占GDP比重最低。这种现象是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也不利于对外传播中华民族形象的。
光标先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以其乐善好施、狂放的捐赠行为勇敢地站出来,感到了国人,提升了国人形象。
我认为,光标先生这种行为与他的一个现代企业家、慈善家的财富观,幸福观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他能成为中国首善的深层次原因。
他认为,财富如水,如果你有一碗水,可以自己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可以盛放在家中;如果你有一条河,就应该与他人分享。
他认为,每一个企业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更离不开广大普通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以,每个富人应该意识到:能够成为富人是幸运的,但你拥有的财富绝不可以仅仅属于自己个人,你要有公民意识,有责任为他人,为社会,想方设法多做一些事,更多地回报社会。
他认为,当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是一种高尚和伟大。相反,如果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
其次,我们要看到,光标先生的高调慈善,高调宣传,有利于带动更多的人行善,能够向世界传播中华民族的大善大爱。
我在海外经常听到人们说起中国有个大善人陈光标,他们提起这件事都竖起大拇指。这让我感到作为炎黄子孙的骄傲和自豪。
我觉得,做慈善有两种境界,一种是默默无声的慈善,即做善事不留名;第二种是大爱有声的慈善,即做善事就宣传出来,而呼吁更多的人一起行动。光标先生就是第二种。
我们为无声慈善者的境界所感动,为他们在无声中闪耀的道德和爱的光芒投去敬意,我们同样应当对光标先生那种呐喊式慈善给予掌声和喝彩,因为他的呐喊有爱心和行动做后盾,这种呐喊就是刺破慈善沉寂的一种带动,一种榜样,一种行动的发令枪。
中国传统文化似乎更偏重做好事不留名,类似雷锋精神。所以,当光标先生的慈善发令枪响起来时,有人跟着行动了,有人却很不舒服:凭什么你来动员我们捐款,甚至有人不仅自己不捐款,反而要质疑你高调做慈善是不是有什么不良目的,你有没有虚报?于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出现了:没有捐赠者反而站在道德的高地,对做慈善者进行道德指责,仿佛,卑鄙真的可以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真的成为高尚者墓志铭。这无疑是善恶评判的颠倒,是对捐赠者的不公平,更是我们慈善文化的悲哀。
据介绍,光标先生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前,江苏省13个厅局对其进行政审,看他到底有没有问题,最后国税、地税、检察院、公安、银行、劳动部门、纪委、统战部、工商联等等反复调查后,总共给他盖了13个章,没有任何问题。
事实上,高调慈善在我国也是由来已久的。流传久远的中国古代慈善故事和美德,都是因为有了传播才得以流传和弘扬的;中国民间善人在家门口支锅施粥,也是高调做好事的;还有一年国家发生灾害,香港同胞踊跃捐赠,你50万,我100万,你500万,我1000万。这时一位富翁说:你们比着先捐吧,最后捐赠数字最多的是多少,我比他多一倍!这不更是一种高调吗,然而,我认为正是这种高低推动了我们慈善事业的发展,展示了一种爱的无私和伟大。
最后,我们要看到,光标先生的亲力亲为做慈善、做环保,不断创新形式做慈善,也是对当前我国慈善事业中存在问题的反思,有利于推动慈善制度建设。
光标先生做慈善的特点非常鲜明,一是高调捐赠;二是亲力亲为,他往往不通过慈善机构,而是直接将钱交给困难户手中;三是将捐款与救援行动结合起来,他带着自己的专业救灾团队冒险冲锋在前。
当前,我国慈善机构的确存在善款使用不够公开透明,运作过程中也出现过这样那样问题,比如前一段时间网上热炒的上海红十字会高额餐费事件,与慈善机构名声联系在一起的郭美美、卢美美事件。这反过来让人感觉到,像光标先生直接给困难户发钱,来得更直接,更痛快,也更透明。
光标先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慈善的标志性人物,这不是偶然的,这是我国进入小康的今天,社会呼吁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主动站出来帮助贫困的人和地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呼吁各界有爱心有能力的人,主动行动起来帮助困难群体,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光标先生正是出现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他的行动促进了国人慈善意识的觉醒,促进了我国慈善体制的转型,所以他的道德精神和楷模行动必将带动更多有爱心的企业家的集体行动,从而让整个社会受益。当然,改变那种对光标先生那种做好事被“鸡蛋里挑骨头”的社会舆论环境,也是我们民族、我们的媒体走向理性、走向成熟,走向包容的标志,因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像陈光标这样的人。
美籍华人 刘录斌
20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