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5.24”案漏网的汪深兵于2013年在南昌被抓,2014年被取保候审。
原标题:江西高院再审乐平奸杀案背后:12年后另一嫌犯自供是真凶
多年前,当江西乐平黄志强的父亲和同村的方林崽一起抽烟时,绝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同村的“老实人”,竟在若干年后自称是一起恶性案件的真凶。
那起发生在2000年的特大刑案中,黄志强被认定为凶手之一,终与其他3名“共犯”被判处死缓。
2012年,方林崽因涉其他案件被抓,而后明确指称自己才是黄志强所涉命案的真凶,2013年10月在庭审时,方林崽又坚称他是真凶。
这对黄志强等人来说,无异于曙光突降。自2006年以来,黄志强等4人家属不断申诉、上访,直至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依法决定对黄志强等四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主动认罪的“真凶”
方林崽的“秘密”,或许还能瞒得更久。直到2011年12月4日深夜,乐平市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劫持,女司机丈夫报警后,47岁的方林崽才被抓获。
但经调查,答案让所有人意外:他还是多宗强奸杀人案的真凶。21天后,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
那是一段让当地女性惶惶不可终日的岁月:被害女性年长的有五六十岁,最小的却只有十来岁;工具多为绳子、斧子或尖刀;先从背后勒住被害人颈部,致昏后再强奸或猥亵,若遇反抗则残忍杀害。根据当地警方的调查梳理,这是方林崽作案时的基本路数。
对此罪行,方“交待了全部”。可在他交待的案件中,还有一起发生在2000年5月23日的命案。
这起造成两人死亡的恶性案件,早在2006年就已告一段落。当时,法院认定的5名被告人中,黄志强等4人均被判处死缓。时至2013年6月,一直在逃人员的汪深兵也被抓获。
似是一位“不速之客”,方林崽突然闯进,这起早有定论的案件再生波澜。2012年4月21日上午,戴着手铐的方林崽到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指认现场,看到同村的村民邹某和黄某,他勾勾手,示意两人过去。
“等我靠近时,他突然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邹说,说完这些后,方立即被警察捂住嘴带走了。
在2013年10月30日的庭审中,方林崽再次供称2000年的那场命案是其所为。
“人是我杀的,你们为什么不查?”面对方林崽的问题,审判长回应称,公安和检方已经做过笔录,查过了,“没有这个事”。
审了3年的命案
方林崽口中的命案,案发时影响颇大。2000年5月24日,乐平市中店村的湿地荒草里,有村民偶然发现了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某的尸体。很快,与蒋同行的失踪女子郝某的一只手臂也被发现。
据当地媒体报道,直到2002年春节前,在警方的一次清网行动中,才发现一个名叫程立和的人可能与此案有关。
同年6月,中店村的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和程发根都因涉嫌抢劫、强奸、杀人罪被逮捕,同村的汪深兵也被认定为嫌犯之一,只是当时并未抓获。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被告人死刑。
根据判决书的描述,当日(2000年5月23日)23时许,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在中店村‘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被害人蒋某、郝某时,上前索要钱财,被害人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4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即,5人先后对郝某进行轮奸。为灭口,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将郝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一审后,4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诉。江西高院也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被告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景德镇中院依旧维持原判。直至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终审认为,原判对4人的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人为死缓。但“具体情况”为何,判决书并未明示。
2013年6月,逃亡11年的汪深兵在南昌被抓获。
被否决的“反证”
多名参与过本案的律师认为,本案疑点颇多,其中最明显的就是4人都没有作案时间。
比如说黄志强,律师称案发时他其实是在家睡觉。方春平则在家看电视。汪深兵的家人清楚记得,汪十七八岁时就外出打工,“5.24案”发生时,他正在福建晋江拉黄包车。在他们看来,汪和其他被告人也不是很熟。
据见过汪的律师称,汪深兵还是从家人口中得知警方在抓他,但对案情一无所知。
拥有不在场证据的也不止汪深兵一人。据其他几名被告人的家属回忆,程立和当时也在福建打工,这一点可由其堂叔和朋友作证。
程发根则在景德镇打工,案发那天还去买了摩托车,当时留下了定金便条。第二天,他嫌摩托车声音不好听,没买成,随后去了景德镇曙光路的银行取钱。这些,其律师也取了证。但程父称,办案人员后来认为,两地间开车只需一个小时,依然有作案时间。
不在场证明并不是“反证”的全部。
据澎湃新闻了解,按照尸检报告,被害人蒋某的创口都较规则地排布在头部右侧,且有7处钝器伤。这和黄志强四人所供述的乱刀砍死有很大出入。
案卷材料显示作案时没有戴手套,但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此外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警方均未提取指纹。
当时的辩护律师还称,公诉机关认定黄志强等5人对郝某分尸,但除狗叼出的一段手前臂外,至今未能找到关键的人体部位,被告人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无发现。
2002年8月,在案件宣告告破两个月后,乐平公安部门在一份《说明》中也承认本案“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
更难解释的是,如果根据判决书,案发次日警方勘察命案现场时,4名被告人竟在距现场不到400米的树林里分尸灭迹。
“从不恐慌”的12年逃亡路
2014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的的汪深兵终于踏进了12年未归的家门。上一次离家已是12年前,他躲过了十几名便衣警察的围堵,仓惶而逃。
亲属和邻居们都在院子里等着他,他姐姐还特别准备好了红色的上衣鞋子,换上新衣的汪深兵满眼通红。父亲忙着给院子里的男人们散着烟,脸上挂着的仍是儿子归来后的喜悦。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汪深兵说,逃脱在外这么多年,他虽时常感到压力,但从不恐慌。“没做过的事,怎么会恐慌?”他说,自己是想等着案子平反后再回来,不料还是被抓。其间,他最担心的是日渐老去的父母和渐渐长大的女儿。
这么多年来,陪伴汪深兵的还有那一桩桩被平反的案件新闻。“我经常会上一些法治网站,看一些案子的报道,如浙江叔侄冤案、湖南唐慧案,这些都是轰动性的新闻。”他说,这么做也是为了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才能知道怎样保护自己。
虽然现在回了家,但汪深兵知道,这种自由只是暂时的。“以前村里人可能会带着有色眼镜看我,现在也只是取保候审,只有等案子真正公开平反,我才会感觉尊严找回来了。”他认为,这些“需要的只是时间”。
卖房抵地去申诉
虽然没有当庭见证方林崽“自首”,但被告人家属从律师口中得知此事后,又一次燃起希望。
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都是家中长子,案发时均已成家并育有子女,就连年龄最小的程立和也有稳定的家庭。
他们被逮捕后,四位年迈的父亲则背负起了儿子们留下的重担,除了养活孙儿,一赚到钱他们就拿去请律师,向各级法院申诉。
黄父说,这十来年,案子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常年辗转于乐平、景德镇和南昌,他都不记得跑过多少个来回。“光请律师就花了十多万元,也没心思干活,还是儿子的清白要紧。”
早年,他家里还有些地,但为了给儿子请律师,地都抵了出去,老房子也卖了,一家人的生计全靠他打零工,老伴做手工活一个月也能挣个两三百元。
方春平和程立和的父亲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程发根的父亲也已经72岁,他们每年都要到北京一到两次,每个月到景德镇、南昌数次,成了上访专业户,家里的经济上都已山穷水尽。
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愿停下来。“每次与儿子通话,他都催促我赶紧申诉,不然方林崽被枪毙的话,他们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2015年5月11日,多名申诉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申请查阅案卷,但遭到拒绝。
直至2015年7月6日,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长承诺,安排律师在8月初阅卷。同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
2016年1月19日,在立案复查即将到期前,经最高法批准,江西高院决定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4月30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