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吕志雄
中新网刊发一组照片,展示5月6日“摩的”占领郑州一立交桥桥下的情景。报道说,在郑州的一些商场和医院门口,“摩的”扎堆揽客,“占领”公交站、商场和医院门口、十字路口,导致车辆通行不畅,不少市民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规范“摩的”运营,莫给城市“添堵”。
其实,“摩的”最大的危害还不是“添堵”,而是造成安全隐患。国家对电动车定有标准,比如设计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等。大量“摩的”无论是速度,还是质量都明显超标。突破标准,就突破了安全的红线。有统计表明,郑州市有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每天平均发生交通事故130余起,这中间肯定有“摩的”的“贡献”。
然而,就郑州市实际的交通情况来说,行动像风一样自由、安全像纸一样脆弱的“摩的”,还是整个城市交通有效的补充。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等公交迟迟不见来,打的打不到,面对拥挤的道路,算着办事的时间,这时候一旦有个“摩的”过来,吆喝一声,就会禁不住诱惑,不顾安全,跨上“摩的”。公共交通体系的不完善,城市道路建设正处于进行时,市民对“摩的”有需求,“摩的”自然有生存空间。
从安全考虑,“摩的”让人恨;从交通需要考虑,“摩的”真救急。爱亦难,恨亦难,在安全与出行方便的两难选择中,小小“摩的”,考验着城市管理者为民的责任心、治理的智慧。
对此,有些地方采取一禁了之的办法,像深圳禁摩限电,但效果并不理想,不说极大影响当地快递业,影响市民出行,仅是来自舆论的压力就让城市管理者承受不了:有人斥其懒政,公共管理低能;有人指责其不顾民生,只顾脸面。然而,如果对“摩的”不管不问,任其发展,为一时的交通方便而付上安全甚至生命的代价,这不也是一种懒政吗?
有一种说法看起来很完美,拓展公交车覆盖面,增加出租车运力,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就能釜底抽薪,从需求上扼制“摩的”。但这听起来更像一个神话,对像郑州这样时见建筑工地的城市来说,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当然,这也是一种好思路,治理“摩的”,功夫在“摩的”之外。
从大处着眼,城市每一次交通改造,都要充分评估其影响力,先行拿出交通预案,尽力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从管理方面说,加大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禁止超标“摩的”,处罚违章“摩的”,真正用交通规则约束住“摩的”,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市民出行安全。从细处说,要灵活调度有限的交通资源,比如增加公交区间车。像郑州市因农业路改造,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就变成了一个“关口”,车都卡在那里。如果增加公交区间车,避开“关口”运行,出行会不会方便一些呢?
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看管理者有没有责任心,有没有处理两难问题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