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去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至今年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3件,其中近8成为行政类线索,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机关建议后,77%能及时自行纠正。
据广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介绍,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广东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共同组成办案组织,目前已经办理11件拟提起诉讼案件。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已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3件,履行诉前程序67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民事3件、行政两件。公益诉讼线索79%为行政类线索,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
周虹说,试点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如办案类型有待丰富,目前集中在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相对较少。环境公益诉讼中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危害鉴定,成本高昂,因此产生的费用无法通过诉讼解决。
据悉,广东检察机关将积极与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益组织加强协作,进一步扩大办案规模,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探索建立诉讼赔偿金托管制度,由财政部门对管理使用进行专项监督,专款专用,定期向全社会公示。(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