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如何运行、具有什么样的体制机制?这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演变中的问题。随着国际形势日新月异的发展,G20也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肩负起革故鼎新,开拓进取的重任。放在全球治理结构重组的大背景下看,当前,G20体制机制的发展完善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趋势:
一是议行合一的权威性。包括程序严密,规制合法,常设化,轮值化,透明化,预警机制和救助机制完善。议行统一,运转高效,令行禁止,表率性强。
二是影响广泛的代表性。除了重视G20中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意见外,G20还日益注意听取非G20国家的声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诉求。
三是利益共享的普惠性。地球村成员都是利益相关国家,每个国家都有权分享世界经济增长的红利,实现包容性发展的目的,就是普惠民众。
四是防患未然的前瞻性。危机倒逼改革,G20应运而生。避免危机、阻止风险蔓延是G20正在不断加强的能力。
五是双脑并用的创意性。G20正在试图充分发挥全球智库的力量,调动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各国智库的力量,为G20做顶层设计及微观政策建议,以保证G20的关注焦点始终是当下世界主要矛盾。
国际治理改革的主要方向
种种迹象表明,过去的全球治理体系已经过时,不能与时俱进,现在迫切需要构建新的国际秩序。例如,虽然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联合国已适应不了时代的需求,其弊端也在逐渐暴露。鉴于此,全球治理机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而改革大致有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通过G20平台,扩大“南北”合作。把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创造出巨大的市场需求,拉动全球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从而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
二是加强G20框架下的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主要发达经济体应承担责任,通过结构性改革解决其自身在增长、就业和贸易失衡等方面的问题。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也应该勇于承担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推动G20框架下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推动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朝着币值稳定、供应有序、总量可调的方向发展,继续完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加强对对冲基金、场外衍生品和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深化治理结构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四是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WTO等国际组织应敦促各国履行投资开放政策承诺,制定统一的投资政策和投资审查标准。各国产业政策应与投资政策协调一致,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地促进投资发展,制定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积极出台新一轮全球投资政策。
五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完善多边贸易体制主攻方向,增强WTO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是未来全球贸易治理改革的重要目标。区域贸易协定是多边贸易体系的补充,应完善区域贸易协定审查标准,提高审查效率,完善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衔接机制,促进两者协调发展。
六是推动全球减贫和发展。发达国家应尽快实现官方发展援助占其国民收入0.7%的承诺目标,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增加援助,更多支持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改善教育和社会保障,帮助其提高消费,降低储蓄率。
地区间自贸区的兴起和壮大
自贸区的壮大是全球治理关系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协议,如多哈进程,迟迟不能通过,使得各国开始关注双边或区域合作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国与国之间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经济合作,纷纷着手建立各种自贸区和联盟。以下为较具代表性的自贸区和联盟。
(一)欧盟
欧洲联盟是根据1992年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所建立的国际组织,现拥有28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24种。规范欧洲联盟的条约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欧洲联盟的运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条约》。政治上所有成员国均为民主国家,经济上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其中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为G8成员国),军事上绝大多数欧洲联盟成员国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
作为世界最富足的地区,欧盟的国民生产总值高达17.3万亿美元,超过了美国。全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国家也在欧洲,其中卢森堡、挪威、爱尔兰和丹麦分别位居第一、第四、第六和第七位。
(二)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东盟成立于1967年,当时正处于冷战时期,而东南亚地区则是冷战的“热点”。东盟成立的目标就是为了提升区域国家的自主能力,加强自身的集体安全合作,以平衡超级大国对该地区的控制,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安全与繁荣。冷战结束后,东盟才从最初的区域性政治联盟,逐步向经济一体化的目标迈进。东盟的宗旨和目标是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如今的东盟在政治上,不仅始终以平等、协作精神保持成员国间和平相处的状态,还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通过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机制保持与亚洲、美洲和欧洲主要大国的合作,以实现整个地区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东盟不仅促进了东盟各国的发展,而且大幅提升了东南亚地区的国际地位。
(三)北美自贸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简称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组成。1992年8月12日三国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三个会员国遵守彼此的协定及规定,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借以消除贸易障碍。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而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壁垒。墨西哥因北美自由贸易区,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自1994年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后,北美地区内贸易首度超过1.1万亿,年增长15.3%。2008年这三国间贸易增长6.5%,2009年下降24.1%,2010年恢复增长24.4%。北美自贸区拥有4.6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高达17万亿美元。
美国总统奥巴马希望在其执政期间,能够把美国的出口额从2009年翻倍到2015年的3.14万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对墨西哥的出口额大幅增长,2011年增长340亿美元,达到近2000亿美元。从2009年到2011年,美国对墨西哥出口平均每年增长24%,高于其18.4%的对外出口平均增长率。墨美双边贸易额也占北美自贸协定三国总贸易额的43%。
(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在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提出来的构想,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目的是为了逐步消除三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加强贸易、投资、金融、货币交流等。
中日韩建立自由贸易区意味着什么?作为东亚最核心的三个经济体,2011年,中日分别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中、日、韩的GDP占东亚地区GDP总量的75%。中日韩自贸区将是一个拥有15.2亿消费者、GDP总量达到12.3万亿美元、占世界GDP总量19.6%的巨大经济圈。在全球范围内,它的贸易规模仅次于欧盟和美国。
(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10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量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东盟和中国的自贸区自建立以来取得了不少成就,已经可以与欧盟自贸区、北美自贸区相提并论。另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中国和东盟形成十加一自由贸易区之后,中国和这个地区的自由贸易量达到7000个商品无关税,中国对东盟国家的贸易本来是平均商品9%的税率,现在减低到平均只有0.1%的税率,在未来5年到8年的期间里自贸区内将完全零关税。
作为全球经济合作首要论坛的G20
2009年的匹兹堡峰会将G20确立为国际经济合作首要论坛,而G20作用的发挥很大部分来自于它的运作模式。比如,协调人和财金渠道“双轨”筹备机制确保其运作效率,一系列部长级、副部长级和工作组级定期会晤,使其能准确、及时地覆盖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领导人峰会使其能够达成有实质内容的成果,各成员轮流担任主席国则有利于不同地域、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将自身特点融入G20,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
另外,G20提出的治理原则也反映了各国的需求,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有利于世界经济的长远发展。其具体治理原则包括:加强多边贸易;加强金融监管;加强反腐败斗争;促进金融市场诚信;加强国际合作;改革国际金融机构;加强透明度和问责制。
不可否认,G20机制正在深刻地改变着全球治理机制。首先,改变了G8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G8成立之初,其目的是协调各国经济政策。随着国际形势变化,G8从经济论坛逐步转变为政治经济论坛,关注问题也越来越具有全球性和综合性。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G8全球治理能力开始下降。特别是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加速了全球治理机制变革,促使G20走向历史前台。G20框架更多地强调各国对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责任,体现了全球治理从G8主导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主导的转变。2009年9月,匹兹堡G20峰会确定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IMF中份额至少增加5%,在世界银行中投票权至少增加3%。这些改革措施开始打破长期以G8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控制全球治理的不合理格局。
其次,改变了G8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在国际经济合作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性经济问题大多在G8内部进行讨论和决策,讨论议题代表了发达国家立场,发展中国家利益未能充分反映。进入21世纪以来,新兴经济体集体崛起促使G20成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平台,提升了发展中国家在构建全球经济秩序中的话语权,推动了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在全球经济决策方面,G8时代新兴国家仅以观察员身份列席G8会议,没有决策权,而G20突破了西方发展经济学的“中心—外围”理论。在G20机制内,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外围”国家开始与以G8为首的“中心”国家共同讨论全球问题,使得世界经济的决策权朝着均衡方向发展。
最后,围绕G20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作用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有人认为,G20表面上是集体领导世界经济,实际上集团内部矛盾分歧难以调和,是对世界经济发展前景的共同弃权,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名不副实。也有人认为,G20在现有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中最具代表性,将持续占据全球经济治理论坛的中心位置。从目前G20机制发展的现状来看,可能两种观点的折中方案更符合现实情况。
(文章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专著《2016 G20与中国》供人民网国际频道专稿。《2016 G20与中国》一书由中信出版集团于2016年2月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