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王莹
前不久,一则新闻令人震惊:广西岑溪诚谏镇石桥村的3个孩子被残忍杀害。更令人心中战栗的是,犯罪嫌疑人沈某只有13岁。
事后沈某交代,他以摘果子为借口,哄骗3个小孩到一处偏僻地方,威逼小孩讲出家中藏钱的地方,后害怕事情败露,就将3人击打致死。由于沈某不到法律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收容教养3年的处罚。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但这并不是唯一一起,也不是少数几起。
据统计,从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起诉108万人。
巨大的数字向公众昭示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未成年人犯罪正在日益严重,且手段日趋暴力!这一判断,不仅源于这组数据,近几年屡屡见诸报道的案件也让公众有了直观、深刻的感受。
在所有未成年犯罪中,校园暴力案件尤为突出。这几年,公众对校园群殴、校园投毒、校园杀人等恶性事件记忆深刻,那个在大人眼中不经世事的少年,转脸便是杀害同学的狂徒,令人战栗!
不可否认,校园暴力已不再是单纯的口角纠纷、吵架拌嘴。据最高法梳理分析2013至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结果显示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
我们的孩子怎么了?是什么让本应纯真的他们走上犯罪歧途?又是什么让这条歧途上的少年愈发暴虐?
毋庸置疑,家长的疏于管教或家庭关系恶劣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但近来另外一个原因也得到公众广泛关注,即现行惩治制度或并不那么凑效。
常态下,公安机关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罪犯采取收容教养、监护人看管等处罚管制措施,就像广西岑溪案件中,残忍杀害3名儿童只受到收容教养的惩罚。然而专家表示,大量事实说明,对于实施严重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仅仅责令家长加强教育,不仅难以奏效,反而可能会让犯罪少年不知悔改、一错再错。难道未成年人犯罪真的拦不住吗?面对日益严重且日趋暴力的犯罪现状,该怎么办?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表示,“建议制定校园安全法等专门法律,明确政府、学校、家庭等各方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校园暴力的实施者,要明确建立联动协作帮教机制,实施必要的追踪辅导,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此外,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的调研报告指出,应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犯罪,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相关规定,明确实施细则。
未成年人代表未来,也代表方向。他们的人生轨迹,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成年人犯罪,并非拦不住,而是没拦好。今后如何从多方面改善犯罪少年的生活环境,实现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双管齐下,值得好好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