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贼辩
取缔汉奸一词,改为国贼,否则中国56个民族,苏联70多个,全球200个国家几万个民族,名词也太恐怖,改为国贼,不管你什么国,只要是人民公敌,都叫国贼,减少名词爆炸量。要不然,蒙古强盗也是汉奸,苗族强盗也是汉奸,汉族人太背黑锅,不背吧,你必须制造56个奸细,太累赘,增加记忆负担。无限细分,不利于全世界人民大团结,而且偶尔三千年出一个小强盗的小民族,他那个奸一提出来,全球茫然,有何道理?笼统以性质定罪,而不是屑屑于民族别。叫国贼,对于伪共而言比较好,历史上卖国贼多了,他到底要卖钱,可是伪共对于外资超国民待遇,几乎白送,不是卖国贼,是送国贼,甚至倒贴贼,所以不要问他是买还是卖,就是国家的蟊贼!不能厚诬汉族,直接说国贼,也不能说卖国贼,今天的伪共,你搞不清楚他是卖国,还是送国,还是半卖半送,直接提取实质国贼,那就减少调查取证的难度了。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