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6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决定,宁夏财政部门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此举将使全区4万余名贫困高中生受益。
据介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同样享受该政策。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我区执行8:2分担比例,共发放补助资金2146万元。(记者 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