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开放宁夏建设企业“走出去”情况的调研报告》。
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历时半年时间,赴浙江、江苏、上海等6省市考察学习兄弟省区加快开放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情况;组成3个考察团分别赴阿曼、约旦、英国等9个国家,实地调研考察我区部分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建设产业园区和境外经营投资项目的情况。据了解,我区已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贸易往来,“走出去”的企业数量已发展到107家,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从农林牧渔、制造业向跨国收购并购转变,在境外产业园区建设方面也迈出了可喜步伐。
报告中提出,我区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体制机制还不顺畅,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交叉等现象仍然存在;企业的国际化布局和战略还不明晰,“走出去”的重点地域、重点方向、重点项目还不够明朗;部分市县区政府思想上重“引进来”、轻“走出去”,缺乏促进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具体措施。目前在我区“走出去”的企业中,95%是民营企业,且主要集中在羊绒、葡萄酒、种植养殖等传统行业,基本上处于整条产业链的低端,没有能拿得出手、叫得响的本土品牌,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也不尽如人意。此外,面对企业对外投资的爆发式增长,地方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杯水车薪”、力不从心。
审议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中阿博览会两个“金字招牌”,为宁夏乃至全国的企业“走出去”铺路搭桥。要发挥我区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引导企业在“走出去”地域、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有的放矢、不走“盲区”。要选择一批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重要扶持对象,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使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走出去”的信息和中介服务体系,完善落实企业“走出去”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实现企业“走出去”的中国梦。(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