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屋村简介
太屋村坐落于湖南省耒阳市哲桥镇内。2012年中共中央十三中全会五次会议上,太屋村被评为中国茶油之乡,太屋村是哲桥镇文明先进村,交通方便,北纬35°08′,东经117°24′,距离镇政府7公里左右,耒阳西高铁站6公里,市区15公里不等。从国道107才冲段直进县道026里程6公里左右即到。东南部邻余庆乡(现耒阳西高铁站),西隔常宁市,北接坛下乡。四面环山,风景宜人。本村总占地面积为7平方公里,辖12个组、姓氏分别为陈、王、钟、黎、资姓等。总人口2000人左右、共有耕地面积1200公顷,其中水田800公顷,有国家生态效益保护林(茶山林)300公顷。改革开放以来,该村充分发挥山区优势,发展农业、林业、牧业,鼓励农民大力发展畜牧业,发展经济林木、干鲜果,使农民不断增收。2005年至今,村经济总收入高达700万元,村民人均纯年收入高达15000元 。
村历史
清朝: 公元1676年,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衡阳称应天府(国都),而湖南省耒阳市哲桥镇太屋村也就是从这个朝代开始的,曾【1658】是一家老人(仙人)路过此地,【认为这事一块风水宝地就独自为本村命名天屋村,多年后更名为太阳村,多年后又更名为太屋村自今。】这个老人便是吴三桂师父。1680年其师父遭遇反叛逝世,享年70岁。2007年,经国家部考古组考古专家研究,其墓下葬位于本村的王家湾(10组)正山后的三座连排的清朝坟墓的第一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农村社会经济关系不断发生变化。1949年-1952年,全国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由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经济成为最主要的经济成分。1953年-1957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制。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以及农村工业,商店、银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随之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58年-197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由于“左”的政策,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受到了破坏,农村经济停滞。从1979年开始,农村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村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都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面貌有很大的变化。【王伍林于2013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