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制结扎”给人一种穿越感
近年来,我们在电视剧和电影里看到不少穿越的场景和桥段。近日,云南省镇雄县将“穿越”的桥段搬到了现实,而且是大过年的。
老家在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的胡先生对媒体称,今年和妻儿回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对此,镇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胡某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这一看似镇定坦然的回应,实则荒诞不经,给人一种赤裸裸地穿越感。
早在2015年,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
该法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全国人大也对“知情选择”做出了解释,“在本法中是指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即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使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的决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更是再一次强调,“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不知道云南省镇雄县宣传部人员所称的“符合规定”,符合的是哪项规定?
强制结扎固然粗暴可怕,更可怕的是,一些基层执法者、政策实施者,还在因循守旧、抱残守缺,固守着粗鄙的、远离人性和人文、甚至侵犯个人权利的工作思路。
这种思路不改变,不与时俱进、与法俱进,本质上就是倒退,是穿越。
在“二孩”全面放开,甚至“鼓励生育”已经在一些地方政协会议被公开讨论的语境下,“强制结扎”还有发生,未免格格不入。是时候给这种工作思路“结扎”了。
无论是什么执法工作,都应多一些权利意识,少一些权力意识,始终以人为本,以人性为前提。这应成为共识,成为常态,成为条件发射式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