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始23名干部被问责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彦睿、通讯员建纪宣) 昨日,建始县对民主生活会形式化、随意化等不规范不严肃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曝光,2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规范民主生活会破题。该县纪委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后,对未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1名党组书记、局长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受到谈话函询和纪律处分,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深刻检查的4名党员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受到函询、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作了简单说明未进行深刻检查的18名党员干部约谈。
该县将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巡察,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各个环节的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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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这样开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若干规定》修订工作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背景和过程?
中组部负责人: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
1990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对推进民主生活会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规范民主生活会工作、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出许多新要求。中央明确要求,抓紧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修订工作列入了有关工作日程。
2014年5月,中央组织部启动修订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听取了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145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国企、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县委书记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修订稿初稿。2016年3月,以中央组织部名义征求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作了修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我们根据会议精神对《若干规定》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此后,《若干规定》稿分别提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若干规定》稿。整个修订工作历时2年半,2016年12月23日,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记者:请问修订工作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中组部负责人:这次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整风精神,保证高质量好效果。二是突出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关键。严格标准、细化要求,推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提高规范性和实效性。将近年来探索形成的有效做法经验固化为制度,力求程序简洁明确、条文规范实用,提高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请问《若干规定》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中组部负责人:《若干规定》根据党章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过修订,内容由原来的18条调整为22条,修改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若干规定》提出,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若干规定》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补充完善,增写了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内容。
三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步骤。围绕扎实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若干规定》对有关工作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明确了会前的4个步骤和会上的4个程序,并对做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督导。《若干规定》根据《准则》规定,增加了“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表述。同时,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提出要求,对上级党组织及负责人督促检查和指导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规定。
五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提出,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对不按规定召开、走过场的进行责任追究。
记者:请问开好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中组部负责人: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环节。《若干规定》明确了准备工作的4个规定动作: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由党委(党组)或者委托组织部门、机关党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四是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记者:请问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哪些规定的程序?
中组部负责人:对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开法进一步作出规范,是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若干规定》提出,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按以下4个步骤进行:一是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二是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三是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四是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记者:请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如何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问题?
中组部负责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若干规定》要求,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记者:请问如何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督导?
中组部负责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工作,是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的关键所在。《若干规定》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同时,还对加强督导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随机参加一定数量的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若干规定》明确,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记者:请问中央组织部对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有什么具体部署?
中组部负责人:《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是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任务。中央组织部将举办专题培训班,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将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作为2017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等单位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对《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