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星期四应控方上诉,推翻国家法院对一家贸易公司和其股东非法进口受管制的花梨木无罪的裁决。因此,这批价值5000万美元(约6995万新元)的花梨木可能会被充公。
江河私人有限公司被指在2014年3月14日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从非洲岛国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进口2万9434块经砍伐花梨木,抵触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Act)。江河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黄伟强(译音,55岁)则被控身为董事经理同意与纵容公司犯法。
高庭星期四不接受辩方称花梨木是要转运去香港的证据,以及货物当时受农粮兽医局控制因而符合“转运”条件的辩词。
本案在国家法院2015年审讯时,地方法官认为控方没有成功举证,因此在辩方无须答辩的情况下,判两名被告罪名不成立。不过,控方去年上诉得直,高庭下令他们对非法进口受管制花梨木的控状答辩。尽管如此,辩方选择沉默,国家法院法官仍然判被告无罪。
控方上诉星期四得直,被告的刑罚有待控辩双方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