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重生,廉政为民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章剑波
“刘书记,咱们去年的扶持资金还节余7800多元,社区经费不足,是不是考虑冲抵部分社区招待费开支?”
“这个坚决不行。党有党纪,村有村规,必须要按规矩来,不能再动专项资金的歪脑筋。不然,又要背个党纪处分。”
这是近期,临澧县烽火乡观音庵社区一次社区会议上的对话。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宪波在会上立马否定了这个提议。
这样的转变,源自一次党纪处分。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该县民政部门给烽火乡观音庵社区下拨扶持抚恤资金4万元。刘宪波与其他成员商议,伪造民政资金发放凭证,虚列支出,冲抵1万多元社区招待费用开支。2016年年底,刘宪波被临澧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时隔6个月,县纪委办案人员又进行回访谈话,办案人员发现,刘宪波在思想上发生了根本转变,深刻认识到了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性,认识到挪用扶持资金用于社区招待费开支,属于典型的“雁过拔毛”行为,虽然钱款不多,但性质恶劣。
“我不能一错再错,组织上既然继续让我当这个支部书记,我要珍惜机会,用实际行动做给大家看看。”刘宪波说。
虽然挨了处分,但刘宪波没有气馁,他甩掉了思想包袱,带领社区一班人大刀阔斧,甩开膀子修公路、筑堰塘、挖沟渠、装路灯、治环境,把一个4400多人、条件较差的山村社区,建设得有模有样。
群众看在眼里,满意在心里:“刘书记虽然以前受过处分,但不背思想包袱,吃了很多苦,这几年社区变了样、发展快,我们仍然信任他,为他来个‘点赞’”。
无独有偶。在该县修梅镇,赵家巷村党支部书记叶元珍,因违规赈酒受处分后,把教训当动力,为村里兴办公益,利用节假日义务收留85名本村留守儿童,当起了“爱心妈妈”。因违纪受过处分的修梅镇云翎村党支部书记杨翠家,在红包面前选择“千里退红包”,也被多家媒体报道。
“这些受处分的基层党员干部跌倒爬起,浴火重生,充分反映了开展违纪党员回访教育的好效果,折射出了从严治党在基层的新气象。”看到这些喜人的变化,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杜权华欣喜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