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強化監督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等接收日產的單位,將視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法案經立院通過、公布後六個月生效,一年內補正,一年半緩衝期內,須健全財務與人事制度,否則主管機關可命其解散。
據了解,政府已鎖定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等政府出資低於五成的財團法人,以及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等,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就應符合捐助宗旨,符合公益與運作制度,如果無法達成宗旨,就應解散。
主計總處指出,2016年度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共165家,其中政府出資低於五成的有43家。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昨說,除了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各縣市民辦的財團法人至少六、七百家,法務部已發函要求清查,本法施行後一年內就依規定辦理,根據法案內容補正。
陳明堂說,過去財團法人被汙名化,成為逃漏稅工具,民法規範不足,現在要法制化監督。若是民間捐助,採低密度規範,若政府捐助就採高密度管理。其他如宮廟、學校、醫院等,則優先適用特別法規範。
為了打擊「肥貓」,草案規定,董監事原則上為無給職,禁領雙薪。此外並強化退場機制,主管機關得命其解散,政府派任董監事,要和政府捐助比率相當,出資多少,就要占幾成。
教育部政次姚立德說,以蔣經國基金會為例,教育部投注14.2億元台幣,占基金會總額近四成,政府雖在1990年後就沒再捐助經費,但24席董監事中只占1席,不符比例;未來法案通過後將提高比率,按捐資比率配給,屆時教育部將有一定主導權。
曾志朗:基金會是學術單位 應保持獨立
行政院會昨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鎖定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等財團法人加強控管。蔣經國基金會昨晚表示,該會是中華民國第一個面向國際的學術交流基金會,在國際學術界已成為台灣軟實力的重要環節,此一地位與聲譽得來不易,是台灣珍貴的資產,期盼各界能共同呵護,也呼籲政府維持基金會的學術獨立地位。
蔣經國基金會表示,該會由政府及民間共同捐助成立,以獎助世界各國學術機構與學者,進行有關漢學及台灣發展經驗之研究,所有董監事包括董事長均為無給職,教育部定期派員出席基金會董事及監察人會議,不定期派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所有相關會務報告、董監事會議紀錄、會計師簽核財務報表均會送請教育部備查。
蔣經國基金會董事、教育部前部長曾志朗表示,基金會是學術單位,應該讓它永遠保持學術的獨立性。
蔣經國基金會表示,該會籌備時,政府與民間發起人考慮基金會的國際學術獎助業務特性,以及台灣特殊國際處境,將基金會定位為獨立運作民間財團法人,由具有國際學術聲望的學者院士負責會務,教育部負責監督,但不直接干預人事與業務,目的在確保基金會能依照嚴格的學術標準推動國際學術補助業務,方能在國際學術界樹立超然獨立的聲譽,延續此定位,才符合民間捐助人的捐助初衷。
此外,基金會也增進國際社會對台灣經驗的瞭解,與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合作推動台灣當代小說的英譯計畫、與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心合作設立台灣研究博士後訪問學人、輔導成立歐洲台灣研究學會、資助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成立台灣研究碩士學程、在德國杜賓根大學成立歐洲當代台灣研究中心等。
蔣經國基金會創設第一年,募得原始捐助基金近12.1億元(台幣,以下同),其中含教育部捐助3億元。迄2015年底,法院登記資本規模已增至36.2億元,其中含教育部歷年累計捐助14.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