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实习生张赛赛)7日召开的全省农村经管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全省将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预计2018年底全面完成。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等非经营性资产。历经多年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大量资产,但普遍存在家底不清、权属不明等问题。
摸清家底,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由省委农工部、省委宣传部等17个部门组成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政策培训等工作。今年7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将正式启动,在此基础上,在各市、州、县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
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早,2007年启动了城中村、城郊村的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已有300多个村完成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去年,京山、夷陵、蔡甸等3个县区开展了整县推进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