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日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项裕兴) 审批时间缩短6天,这是三钢(集团)有限公司在一个工程环保审批中获得的红利;节省资金达996.33万元,这是福建泰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项目获得的红利……
2月21日,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制订印发《环保简政放权服务绿色发展十条措施》,围绕环评审批、排污交易和环保验收等方面,在全省率先进行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优化服务,为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减负、送去红利。截至4月23日,全市各类受益事项达400项。
环评审批方面的简政放权包括缩短审批时限,缩小审批范围,规范前置条件和减少申办材料。以缩短审批时限为例,原来网上公示办结时限是15个工作日,此次改革变为“承诺办件按自然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外)”。“也就是说办结时限从15个工作日变成15个自然天数。”三明市环保局审核审批科负责人表示,15个工作日一般需要21个自然天数,光这一点改变,就可以至少给企业省下6天时间。三钢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是最早获得简政放权红利的项目之一,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全市类似的受益事项有几十项。
排污交易方面的简政放权包括免除小微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和调整交易时序。以降低交易成本为例,福建泰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铝硅合金生产线项目,按环评文件预测污染物的产生量计算,结合当前市场价,需用于排污权购买支出1328.43万元。由于泰达高新公司是省重点企业,降低交易成本这一措施中规定“市级储备排污权指标支持大项目、好项目。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排污权按上季度市场均价的25%出让”。因此,泰达高新公司可以享受优惠价,项目只需用于排污权购买支出332.1万元,企业节省资金996.33万元。
环保验收方面的简政放权包括精减许可环节,取消部分验收和放开环境监测。放开环境监测措施中规定,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测工作应由环保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外,其他监测工作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原来企业委托监测污染物,都必须由市环保局下属的监测站监测,由于人手有限安排不过来,导致企业要排队,如今不做强制性要求。”从企业反映的情况看,放开环境监测成效十分明显,一方面减少了原先企业委托监测的排队时间,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把有关权利让渡给市场,让市场去有效配置资源,企业可以按自己的需求找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去监测。
“总的原则就是审批简化,监管强化;服务发展,放活市场;方便群众,麻烦自己。”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吴成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