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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专家一致同意!长江江豚应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中新网湖北
核心提示:2015年3月,我国首次跨省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中,从鄱阳湖挑选的年轻健硕江豚运送到湖北监利 记者高宝燕 摄昨日,在上海召开的

2015年3月,我国首次跨省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中,从鄱阳湖挑选的年轻健硕江豚运送到湖北监利 记者高宝燕 摄 

昨日,在上海召开的“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专题论证会上,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尽快将长江江豚从目前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本次会议由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来自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安庆师范大学、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武汉白 豚保护基金会(WBCF)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议江豚升级保护大计。

武汉白 豚保护基金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克雄,代表《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技术报告》编制小组,汇报了长江江豚的种群变化、分布现状、种群发展预测、保护等级、保护价值等内容。

他介绍,长江江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干流和洞庭湖、鄱阳湖水域。2012年科学考察显示,长江江豚在长江干流里的下降速率已高达13.7%,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仅剩千余头;科学考察还显示,江豚栖息地破碎化也越来越严重,长江干流宜昌至鄂州段出现3个长江江豚分布空白区,直接导致江豚个体和基因交流明显减少,严重影响其种群繁衍。他呼吁应尽快将长江江豚的保护等级从目前的二级提升为一级。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长江江豚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是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和物种多样性的重要体现。基于长江江豚极度濒危现状和长江大保护的迫切需要,按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并参考国内外受胁物种等级及划分标准,长江江豚受胁等级应属“极危”,保护等级应为一级。建议应尽快将长江江豚从目前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据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9年过去了,保护名录没有变化,但长江江豚处境日益严峻。由于调整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等级涉及的动物繁多,各部委审批程序复杂,江豚等不了了。此次江豚保护升级论证会也是农业部特事特办,经过江豚濒危情况说明、社会民意征集、专家论证通过等多方面工作,最后上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公布。这为长江江豚升级开辟了绿色通道。(记者高宝燕 通讯员范飞)

解读>>>

长江中已有一级保护动物功能性灭绝

1988年12月10日由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拟定了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列出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个种或种类,列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个种或种类。其中,长江有4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 豚、中华鲟、白鲟、达氏鲟。

但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不意味着它们进了“保险箱”。正如大家熟悉的白 豚,2006年,7国科学家在长江联合科考后发布,白 豚功能性灭绝。在自然界50年没发现它的尸骨就意味着真正的灭绝。近年来,有不少民间团队去寻找白 豚,但都没有证据证明它的存在。白鲟的状况跟白 豚十分相似,自2000年以来,长江里没有任何踪迹,要知道白鲟也是体长2米左右、体重300多公斤的庞然大物。同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和达氏鲟情况也不妙,它们被发现连续多年没有在长江产卵,在中华鲟洄游路线上,它的雄雌比例严重失调,往往雌性中华鲟产卵后,没有雄性中华鲟授精。中华鲟现在人工繁殖是成功的,但子二代中华鲟在遗传基因上有一定风险。

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尽管保护江豚的力度增大,但仍然是任重道远。据悉,目前剩余的千余头长江江豚里,真正适龄或有繁衍能力的青壮年江豚不足300头。专家也预测,如果没有更有力的保护,50年内江豚种群数量将下降80%,科学上界定,大型鲸豚种群数低于100头,那就无法繁衍下去,最终灭绝。长江江豚等濒危物种的保护,最终是长江生态的保护。(记者高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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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江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如果江豚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目,享受法律保护的级别更高,违法行为处罚更严格。将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江豚保护区域的各种人类行为和发展;致伤致死江豚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区的相关涉水项目会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使其符合生态保护需要。

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高宝燕)

长江江豚保护升级之路

1988年,长江江豚被国务院列为国家二级水生珍稀保护动物。这份名单自发布以来,一直未做过更改;

2014年10月,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用规范性文件要求将长江江豚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保护和管理;

2016年7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正式将长江江豚列为受胁物种红皮书“极度濒危”(CR)物种;

2016年底,农业部又组织并发布了“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

2017年3月,全国“两会”上,10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将长江江豚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记者高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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