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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湖北20家单位获全国英雄模范集体表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1  来源:中新网湖北
核心提示:全国英雄模范表彰大会湖北代表团欢迎仪式 王有哲 摄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1日电(王有哲) 5月20日,湖北省公安厅举行全国英雄模范表

全国英雄模范表彰大会湖北代表团欢迎仪式 王有哲 摄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1日电 (王有哲) 5月20日,湖北省公安厅举行全国英雄模范表彰大会湖北代表团欢迎仪式,欢迎此次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中获得表彰的20家湖北单位及43名湖北民警。

据悉,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下简称“表彰大会”)是公安机关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表彰大会,每五年举办一次。在此次表彰大会上,全国共有13个单位获得“全国公安机关先进模范集体”称号,100个单位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500个单位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1100名民警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其中,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被国务院授予“模范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等3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六处六大队等16家单位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刘五桥等7人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松滋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曾勇等36人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欢迎仪式上,获得全国个人荣誉表彰的7位湖北民警代表依次发言。 “从警这么多年,第一次参加如此高规格的活动,第一次进人民大会堂,感受尤为不同。”此次获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刘五桥说,“成绩是新的开始,荣誉是新的起点。我要把荣誉转化为做好今后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湖北省公安厅厅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这些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湖北公安赢得了无上荣誉,将为平安法治湖北建设注入活力。近年来,该省在加强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上用心用力,开创了湖北公安工作的新局面。接下来该省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各项工作,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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