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市城管委作了相关书面报告。
今年,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2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管理,采取“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强制分类责任落实。
生活垃圾超量将限排加价
市城管委的报告显示,今年起,全市将普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每个区今年至少建成1个示范街道,其他街道至少建成1个示范社区。门头沟区、怀柔区、延庆区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同时,本市还将制定区域生活垃圾排放核定和限额管理制度,超过核定清运量的部分将执行限排和加价等措施。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也将修订完善,以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此外,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虽逐年提升,但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快速增长相比仍存在差距。加之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本市垃圾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为此,报告指出,本市将推动出台“净菜半净菜进城”“限制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旧货交易”等与垃圾分类密切相关的减量化、资源化政策,支持、引导再生资源尤其是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垃圾源头减量水平。
将打造四大垃圾处理产业园
市城管委表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建设周期长,现在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紧平衡”状态。报告显示,今年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2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18年,垃圾焚烧、生化总处理能力将达到2.44万吨/日。此外,结合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和适度超前、略有余量的原则,将研究启动鲁家山(二期)、丰台、安定等焚烧设施建设。
同时,将打造东部朝阳高安屯—通州、西部首钢鲁家山、南部大兴南宫—安定以及北部昌平阿苏卫等循环经济产业园,确保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
根据工作计划,到2020年,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形成,市民分类投放习惯初步养成,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趋于完善,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基本实现。
市人大支招:采取“不分类、不收运”措施,强制分类责任落实
从今年3月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报告指出,《条例》中关于减量分类、监督管理等规定的执行还不到位。垃圾分类推进力度不够,进展缓慢,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存在“先分后混”现象。排放登记制度尚未建立,垃圾产生量底数不清。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覆盖率较低,部分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根据我国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直辖市的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在2020年底前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据此时间表,本市应将垃圾强制分类列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采取“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强制分类责任落实。对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不履行垃圾强制分类义务的,要依据《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市政府还应出台配套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和标准。在《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进一步量化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