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成功实践,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同国家发展的脚步一同前行,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中不断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值自治区成立70年之际,本报记者就民主权利的保障、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边疆团结稳定等话题,采访了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毅松。
记者: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内蒙古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动诠释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在此过程中,内蒙古是如何保障民主权利,为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造条件的?
毅松: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建、发展和完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方案。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根基所在,是我们国家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民族平等在政治制度上的体现,是有效保障各民族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政治制度。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创造性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加强民族立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180件,批准市级地方性法规132件,批准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3个自治旗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单选条例36件。这些法规条例涉及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对充分保障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利、保障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提出和实施了“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支持乌兰牧骑建设、兴边富民行动、牧区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等,为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重视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为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全区有少数民族干部约6.8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3%左右,其中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的41.67%、33.72%和30%,均大幅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22%的比例。确保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都有相当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参政议政。
在自治区级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占四成以上;在旗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干部分别担任,盟市和旗县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50%和48.5%。同时还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优秀知识分子和专业人才。
记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成功实践,使内蒙古逐渐呈现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项事业繁荣发展、欣欣向荣的局面。请您谈一谈在此期间内蒙古取得了怎样的丰硕成果?
毅松:坚持改革创新,实现了内蒙古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生产总值增长了642倍,2016年全区GDP达到1.86万亿元,居全国5个自治区之首。1949年内蒙古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118元,2015年达到11547美元,70年增长了近145倍,人均经济总量更是跃居全国前列,高居人均GDP第6位。其中,煤炭产量、电力装机、风电装机、外送电量居全国首位;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的生产能力居全国第一;稀土新材料、云计算、单晶硅产业规模全国第一;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总里程居全国前列,铁路运营总里程达到1.35万公里,居全国首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解放初的12.8%大幅上升至2015年的6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居西部省区第二位。
内蒙古告别了“靠天养畜、逐水草而居”的时代,农牧业正朝着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方向发展。2016年全区粮食产量达556亿斤,年度牲畜存栏量达1.36亿头(只),分别是自治区成立之初的15倍和14倍;牛奶、羊肉、细羊毛、山羊绒产量均居全国首位,稳居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区之列,全国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实至名归。
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由手工作坊向现代重化工转型升级。“一五”时期,包钢等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开启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业化进程。进入新世纪,内蒙古自治区抓住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适应经济新常态,跳出“挖煤卖煤、挖土(稀土)卖土”的老格局,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提档升级,国家重要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已成规模,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领跑全国。以包钢高端稀土钢板材冷轧工程为代表的大批传统工业升级项目建成投产,华为、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信息产业巨头纷纷落户,云计算服务器达90万台,大数据、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形成集群。形成了以能源、冶金建材、化工、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为主的工业六大优势产业。现在,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科教文卫事业跨越发展。1949年,内蒙古文盲率超过90%,中等专业和高等教育几乎一片空白。到现在,已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区普通高等学校53所。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寿命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不足35岁提高到75.4岁。
自治区成立以来,内蒙古民族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民族文学艺术创作蜚声区内外,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卓有成效,率先建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文化覆盖,群众文化蓬勃发展,“草原文化研究工程”提出的草原文化和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同为中华文化源头的论断,在中华文化研究中开辟了新的视域。内蒙古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的实施,极大地焕发了内蒙古文化建设的生机活力。
在70年的发展中,通过持久和大规模的人工造林和天然林恢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面积由1949年的91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只有7.7%,提升到2015年森林面积达到24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1%,林地和森林面积均居全国之首。内蒙古草原的沙化、荒漠化开始于清代,通过禁牧、休牧、轮牧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和风沙源治理工程,从2000年开始发生逆转,沙化、荒漠化土地连续16年实现“双减少”,草原植被盖度从30%提高到44%。生态呈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好势头,筑起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记者:实践证明,内蒙古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丰硕成果,离不开全区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在您看来,要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我们的努力方向是什么?
毅松:持续打造创建,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内蒙古历届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从1983年开始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活动,1580个先进集体和219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我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兴安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盟,准格尔旗、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旗、达茂旗等19个旗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县(市、区),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有129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起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使民族团结教育实现了覆盖青少年的学校系统教育、覆盖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覆盖全社会的媒体宣传教育及覆盖乡村、社区、部队、企业的差别化的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
70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团结奋斗,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业绩,受到几代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20世纪50年代,周恩来总理赞誉内蒙古是“模范自治区”;2007年胡锦涛同志视察内蒙古时,赞扬内蒙古自治区为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光辉典范”;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希望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指明了少数民族地区努力的方向。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内蒙古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生命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把祖国发展大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籍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