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我区将落实“三个坚持”,做好“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和重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用地保障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有人、推进有力、如期完成。
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适时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和重大标志性工程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为项目建设预留合理的用地空间,推动关键项目落地,做到“保发展”和“保资源”协同推进。
坚持实施差别化计划管理,统筹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统筹做好“一带一路”跨境经济合作区、产业园、国际大通道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民生项目用地。试行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核销制,对与“一带一路”相关的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凡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可直接组卷报批用地,通过用地审批后予以核销用地指标,不需再提前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地指标,简化程序,全力支持“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
坚持试点先行,充分释放用地改革政策红利。积极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农民工创业园等试点政策;大力推进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拓宽用地指标来源,扩大指标流量,增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用地综合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