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是想寻求一种刺激”,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16岁的王某悔恨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透过铁栅栏看着这个一脸稚气的男孩,河北省尚义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少年会抢夺自己的老师。
王某系某职教中心学生。2017年3月4日中午,王某因心情郁闷,在饭店自饮一斤半白酒,走出饭店,想寻求一种刺激感,见薛某拎着手提包路过,王某尾随至某小区,追上薛某并用双手抓住薛某的手提包进行拉拽,薛某在被拉拽倒地后松手,王某抢夺成功后逃脱。事后王某对包进行翻动,将包内物品拿走,将手提包予以丢弃。王某翻包时看到薛某的身份证,方知抢夺的是自己的英语老师,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声张此事。几天后,王某被抓获归案。尚义县检察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了解,王某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情况,薛某也对自己的学生出具了谅解书。该院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