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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上海拆除历史建筑业主被罚超3050万 10人被问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上海处罚擅拆巨鹿路优秀建筑:罚款3050万,10个月复原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的巨鹿路888号被违法拆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

原标题:上海处罚擅拆巨鹿路优秀建筑:罚款3050万,10个月复原

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的巨鹿路888号被违法拆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强调在上海要让依法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今天(6月23日),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对违法行为人罚款3050万元

责令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

静安区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业主江某的母亲,违法实际行为人)擅自拆除巨鹿路888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静安区房管局责令违法行为人王某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处以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050万元,该重置价经过专业机构评估。

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拆除优秀历史建筑后违法建设的行为,另行由静安区城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从严处罚。

设计、施工、清运、监理环节

相关单位和个人受处罚

对此次破坏优秀历史建筑过程中设计、施工、清运和监理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其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法从严给予处罚。

由静安区建管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定,对施工单位上海灵铭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处以7200元和3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活动;对设计师吴某个人,对其在大陆从业资格予以限制,一年内禁止进入本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由静安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上海羡承实业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经调查,在这起违法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事件中,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存在监管缺失、处置不力等严重失职行为。

依据调查结果,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对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2个责任单位及10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理:责成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向静安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静安区房管局局长洪海明、副局长林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静安区房管局修缮改造科科长赵清给予降级处分;对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费军萍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静安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洪明铭予以诫勉;对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洪雪钢给予记过处分;对静安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徐飚、队员顾双超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处分;对静安寺街道房管办事处副主任丁春伟、职员陆燕萍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吸取教训,深刻反思

积极整改,建立机制

静安区政府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痛定思痛,静安区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建立机制。当前要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抢修,恢复原样。已由富有修缮历史建筑经验的区属国有企业接受委托,开展原始图纸调取、房屋恢复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家论证、收集和追寻原有建材等工作。下一步,将在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继续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恢复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恢复原状的工作。

二是全面普查,落实责任。对静安全区各类建筑进行全覆盖普查,针对静安区内现有159处优秀历史建筑,逐一落实“一幢一册”建档工作,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按照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巡查发现和问题处置机制,提前预警,有效处置,严厉打击破坏历史保护建筑的苗头性事件。

回顾:上海历史建筑被私人买下后拆毁官方:将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近日,媒体曝光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受保护历史建筑被90后女海归购买后拆毁,改建为现代风格建筑。6月8日晚,上海静安区政府官方微博“上海静安”回应称,静安区委、区政府目前已明确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将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

据上观新闻报道,巨鹿路888号内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已被拆毁,业主在原址盖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该建筑被一私人业主以8000余万购买。据悉,巨鹿路888号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其所在的建筑群(巨鹿路686—892号),为英式花园住宅,砖木结构,建造于1930年,共12幢,沿路排列,南面设大花院,北面有小院。单体为假三层,红瓦坡顶,三角形山墙露木构架。资料显示,这处建筑群为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邬达克成立邬达克洋行后所承接的第一个项目。

此事引发舆论关注。6月8日晚,上海静安区政府官方微博通报了《关于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违规拆除的情况说明》。通报称,静安区委、区政府目前已明确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静安区官方微博透露,巨鹿路888号是上海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为“四类”(即建筑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内部允许改变)。该房屋系私人产权房,按规定可以正常交易过户,并于2015年2月完成交易过户登记,程序合法。同时,该房屋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区房管局与购买人签署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承诺书》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告知书》。《承诺书》中明确:受让人在使用和日常养护中要爱护优秀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的外部里面、内部空间及其装饰,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但房屋业主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房屋主体进行拆除重建。

上海静安区政府表示,专项工作小组将抓紧推进下一步相关工作:一是尽全力恢复原状。区内富有历史建筑修缮经验的单位全面接管,全面调阅原始图纸,努力追寻已拆除的原始材料。根据房屋部分尚在的墙体,已组织专家对建筑开展复建可行性和操作性的论证,并在市有关这部门指导开展修复方案设计工作。

二是依法严肃处理。市、区相关部门联手严格依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查明事实真相,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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