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日前,沈阳市印发《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9月起将正式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在医保支付改革方面,《方案》提出,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到今年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基层首诊。
通过综合改革,沈阳市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需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之内。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床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将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到今年年底,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到今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