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两名湖北男子来云南河口收购鹿茸,生意没做成,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心生邪念——抢劫。他们在南窑火车站某旅馆4人间,抢劫杀害了一名59岁的男子。事后,一名凶手被判刑,另一名凶手隐姓埋名亡命天涯。良心发现后,这名凶手投案自首。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名潜逃24年的凶手判处无期徒刑。
两人来滇
生意没做成就密谋抢劫
1993年9月27日,王某和付某从湖北监利县出发,准备来云南做鹿茸生意。同年10月3日到达昆明,下火车后住进南窑某旅馆228号房间。
一个星期后,他们离开昆明,去了红河州河口县。在河口住了10多天,生意没做成。眼见身上带的钱就要没了,付某就对王某说,这个地方的有些人把钱装在腰包里,系在腰间,很好抢。这次生意做不成,干脆抢点钱回家算了,也不枉此行。但在离开河口前,他们一直都没有机会下手。同年10月下旬,他们从河口回到昆明,还是住在同一家旅馆,并继续密谋抢点钱再回家。他们在五楼一间4人间住了两三天,付某对王某说,住得太高了,上下楼不方便,要换到二楼住,最好住在靠街面的房间里,因为二楼有个广告栏(平台),把人杀死后好藏尸体。他们还商量好:“如果住进一个人就抢,两个人就不抢。”
随后,王某到总台要求换到二楼住,服务员将他们换到227号4人间。10月22日晚,有两人来住店,他们没有出手,第二天,这两人就退房了。
凌晨血案
两男子杀害住店室友
10月23日,付某发现旅馆一楼楼梯后面有一根钢筋,就拿回房间准备用做作案工具。当天下午6点,来了一名住店男子。后来得知他姓谭,湖南人。第二天凌晨1点多,见谭先生睡着后,付某小声对王某说:“今晚不动手,就没机会了。”
为了试探谭先生是否真的睡着了,付某递了一支烟叫他抽,对方没有反应。随后,王某用钢筋猛击谭先生的前额,谭先生被打醒后,大声叫喊,付某上前掐住谭先生的脖子,王某用枕巾捂住他的嘴。10多分钟后,谭先生就没反应了。
见谭先生没动静后,付某去搜他的身,搜到600元钱和寄存包裹的一块铁牌。随后,他们把谭先生的尸体抬出房间,放在窗户底下,再用谭先生的衣服遮盖起来。
天亮后,他们拿着铁牌,本想取走谭先生的包,但没有得逞。随即,他们离开了某旅馆,坐火车离开了昆明。回到湖北老家后,他们心里发虚,决定去西安避一避。
亡命天涯
隐姓埋名躲藏24年后自首
1994年初,王某回到老家,没过多久,就被民警抓获了。付某听说王某被抓后逃到青海,冒用一个刘姓老乡的名字躲藏起来。后来,他又潜逃到浙江绍兴打工。
2015年11月25日,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福全派出所接到一个电话,一名自称姓付的男子要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请求民警到他指定的地点见面。民警赶到指定地点后,找到投案人,他交代他就是参与杀害谭先生的付某。
大结局
3人命运都有重大改变
遇害者谭先生与付某、王某本是陌生人,但由于阴差阳错地住到了同一间房间,他们3人的命运也由此有了重大改变。
遇害人
本想回湖南却客死异乡
事后警方调查得知,谭先生是湖南祁阳县人,1993年7月,59岁的谭先生从老家到云南西双版纳看望在那里做服装生意的女儿、女婿。10月19日,他收到家里发来的电报,要他赶快回家。10月21日,谭先生离开景洪市,来到昆明南窑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回湖南。10月23日,谭先生入住某旅馆后遇害,他本想急着赶回老家,不想却客死在异乡。
凶手甲
被判故意杀人已刑满释放
1997年,昆明中院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王某提出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11月,王某刑满释放。
凶手乙
因犯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
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时,昆明市检察院认为,付某为劫取他人财物故意杀害他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付某伙同王某将被害人谭先生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昆明中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付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