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全省乡村旅游扶贫推进现场会在泰宁举行。记者从现场会上获悉,福建省将从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精准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精准扶贫主体责任落实等三方面,加强对各级旅游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福建省正在持续加大力度,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作,近三年来,省旅发委安排3580万元旅游扶贫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规划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联合省发改委,下达5880万元扶贫富民专项资金,主要配合旅游部门,用于补助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规划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全省52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中,旅游扶贫脱贫人数约582人,占脱贫总人数的39%,旅游承接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占全部转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26.8%,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建立旅游扶贫督导考核机制,把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同时,将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开展旅游扶贫情况动态跟踪监测、督导检查,每年年底出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