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经进行了三个月。强化督查起到了哪些效果?会给当地带来什么影响?在环保部14日举行的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气会上,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对强化督查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环保部从4月份启动了“史上最大规模”环保督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共计25轮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据介绍,4月7日至7月6日,3个月期间,强化督查组共检查了320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48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4%。
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662个,超标排放的36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961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732家,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40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的3768家,存在其他问题的3915家。
他表示,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实行“拉单挂账”式管理,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相关省、市限期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目前,环保部共下发了八期督办通知,督办8262个环境问题。此外,环保部每月还会派出巡查组,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逐一对账销号。
田为勇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散乱污”企业整治是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田为勇透露,今年3月底,京津冀“2+26”城市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数量为5.6万家。随着督查深入,不断有新的“散乱污”企业被发现。截至6月底,这一数字增长至17.6万家。
他说,按照安排,今年9月底前,这些企业中不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应该取缔关闭。
强化督查会不会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田为勇回应说,强化督查中,查的都是违法企业。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达标可能的“三无”企业是打击的重点,督查是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的,这种“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问题企业中,“散乱污”企业占比高,还有一些企业根本没有任何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违法排污获利,但影响的是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应该坚决抵制。同时,监测显示,在这次强化督查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型企业、守法企业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他表示,强化督查开展3个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执法力度空前加大,企业守法逐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