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8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即日起到2018年3月底,我区将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清查整理工作。
此次整治范围为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未按规定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违法违规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重点检查各类艺术培训机构。
整治内容包括:
机构资质:重点检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安全隐患:办学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和房屋质量安全标准;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办学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出借办学许可证等证照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刊登招生广告,采用以“包通过”为诱饵虚假宣传等非法手段招揽生源的行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进行公示,所收费用是否出具专用发票,票据使用是否规范;培训教师是否取得培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是否存在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代课。
据悉,对“有证有照”民办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持有工商证照的“有照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补办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协调工商部门进行取缔。对“无证无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汇总分类,逐一提出整改或取缔意见。
2018年3月,此次清查整改结果将在媒体进行公示。(记者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