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上海 » 正文

全球报道:亲子园教师虐童 携程究竟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8号,上海携程亲子园教师虐童事件爆出,引发各方关注。目前,该亲子园已于11月9日起闭园整顿。这所亲子园,原本为解决1岁半至3岁

 8号,上海携程亲子园教师虐童事件爆出,引发各方关注。目前,该亲子园已于11月9日起闭园整顿。

这所亲子园,原本为解决1岁半至3岁左右孩子在上幼儿园之前家中无人带教的困扰而设立,如今一夜之间成了令人发指的虐童“魔窟”。曾经让员工拍手叫好的亲子园服务,风向急转,使得员工身份大变,从服务的受惠者转变虐童案的受害者。

携程曾发文表示,“委托第三方来管理亲子园,初衷是希望让专业的、有资质的团队来照顾好携程的孩子。”将监管责任“转移”给第三方运营机构的携程,在风口浪尖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究竟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

托儿所消失 孩子谁来管?

众所周知,计划经济时代,托儿服务在中国城市中非常普遍,很多企事业单位都开办了托儿所,员工在上班时可以把孩子放到其中托管。但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福利性的托儿服务体系被全面废止;大量单位办的托儿所在改制中被裁减。

原本还有一些幼儿园开设针对两三岁的“托班”,但2012年政府颁布《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严厉限制幼儿园入园年龄,导致不少公办幼儿园陆续取消“托班”。

据一些专家分析称,除了企事业单位的成本考虑之外,托儿所在中国消失的另一个原因,是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出生人口数量锐减,降低了托儿需求。而保姆和老人帮带小孩等选择,使得托儿所的消失暂时没有形成巨大影响。但如今生育政策的改变,加上社会状态的改变,没有托儿所的弊病又逐渐显现了出来。

如果保姆和老人都指望不上,普遍双职工家庭的孩子将由谁来带?什么样的机构能提供托管服务?政府及社会能不能接管这部分服务?在公办托儿机构缺位的情况下,民办托儿所能否起到弥补作用?比如,企业是否能够承担起这部分幼托职能?

据相关数据显示,主要发达国家在两三岁以前入托儿童的比例,普遍维持在25%到55%之间,而政府建设的大量托儿所为此起到了重要作用。

办园门槛高 却无明确监管方

此前,因“缺少行政许可”而被相关部门叫停的携程亲子园项目,在购买第三方服务之后,成为了上海首批12家职工亲子工作室之一。

业内人士透露,针对0-3岁儿童的早教机构属于商业机构而非教育机构,不在教委备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可。媒体评论员谢非君在评论中表示,这些企业的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监管,但其教学内容、师资和环境等问题,却没有明确的监管方。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早教行业的责任心纯属企业自觉。

“由于办幼儿园和早教的门槛很高,所以结果就是托班价格很贵,一般的市民承担不了。那么,企业办托班是否可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认为,企业所办托班并并不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同样不需要接受妇联或者工会等指导。“否则更加会不名不正言不顺。就像现在的‘为了孩子学苑’,还让公众怀疑其中的利益输送”。

避免利益寻租 政府牵头鼓励民间参与

傅蔚冈表示,如果大家都把矛头对准携程,可能会引发一种意想不到的后果,那就是很多本来想尝试的企业都不愿意去做这种好事了,最后利益受损的还是普通市民阶层。

他说,此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发挥市场的力量。尽管托儿所服务既不是早教,也不是幼教,理论上也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往往将其视为是早教机构,因此存在着很高的准入门槛,而高门槛实际上并不利于普通市民。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特邀高级研究员黄文政认为,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鼓励民间参与的同时,政府直接或者牵头兴建更多的托儿机构。

上海妇联主席曾在2016年人代会议案中写到,加强先行先试,探索社区公共托育服务模式。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平台,是贴近百姓需求、集合社会资源、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当前托育服务体系尚不完善、而社会呼声又十分强烈的情况下,依托现有的社区资源,为百姓提供就近、就便、小型化的幼儿托管服务,不仅有助于解决幼儿家庭的燃眉之急,也是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实践。

傅蔚冈说,家门口,办公室边上的托管服务,如果不需要高门槛的准入,只需要员工和居民的监督,估计都能避免教师虐待的事件。相反,如果门槛过高,那就会导致相关部门从业者寻租。

携程亲子园事件的真正意义,并非在于危机事件的如何处理,而是面对短缺和质量参差不齐的托儿所,政府相关部门该做些什么?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