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内蒙古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突出问题,着眼于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出了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4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举措,从强化法制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组织实施3个方面提出落实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深入推进内蒙古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对促进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在健全统筹协调体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自治区减灾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工作。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
在健全属地管理体制方面,要强化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对达到自治区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自治区减灾委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受灾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要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
在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方面,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落实支持措施。同时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如探索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农牧业灾害保险和农村牧区住房保险工作。
在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方面,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运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科技支撑水平,推进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产业发展。(霍晓庆 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