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时租赁新能源车,已成我省机关公务员出行新风尚。12月2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今年8月以来,省直机关公务员累计使用分时租赁电动汽车出行超过1500次。在上下班高峰期,分时租赁电动车往往一车难求。
当日上午8点20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中心副主任邹青,开着一辆东风风神E30L新能源车进入单位停车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看到,停车场内5个充电桩全部停有电动车。在使用手机APP付款后,邹青下车上班。“本月以来,我一直在使用分时租赁电动车上下班。”邹青介绍,自己家住江夏汤逊湖,离单位近40公里,以前每天开私家车上下班,仅油钱就将近80元,到单位后还为停车位发愁。分时租赁一分钟收费0.33元,还有各种优惠活动,如提供包夜服务,每天下午5点到第二天上午9点,仅收费36元,大大降低出行成本。邹青表示,许多同事住在同一小区,还可以拼车上班,算下来,租赁电动车开车费用跟坐公汽相当,上下班时,单位分时租赁车常被一扫而空。
为倡导绿色出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年6月与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合作,推出新能源共享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试点项目,8月,该局停车场内建成首批5个充电桩。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副调研员汪沙介绍,起初不少干部碍于面子,不愿使用新能源车,在局领导带头使用后,这种绿色环保、性价比高的出行方式,渐成机关单位一种新时尚。经测算,相较于自驾同类燃油汽车、乘出租车,使用分时租赁电动车费用分别节约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上。
目前,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等11家省直机关内部停车场,已安装70个充电桩,推广机关干部使用50台新能源分时租赁电动汽车,平均每天可减少150辆私家车出行,一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0吨,相当于种植6万棵树。
汪沙称,未来将加快分时租赁模式推广,2018年计划投入省直机关各单位运营网点50个,车辆规模达300台。到2020年,省直机关单位的停车位中有10%建设充电桩,使用新能源汽车。(记者王哲、通讯员成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