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刊发《互助献血幌子下的利益链条》一文,报道了北京市血液中心及三甲医院周边经常有血头组织社会人员打着“互助献血”的幌子卖血。对此,市卫计委日前召开会议,对这一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措施。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买卖血液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北京多地公交站台发现“有偿献血”广告单,这些广告单有半张A4纸大,上面写着“正规三甲医院,急需献血人员,400cc400元”,还留有电话号码。北青报记者据此线索发现,在北京市血液中心、海淀区某三甲医院周边以及医院周边的公园,经常有血头组织社会人员打着“互助献血”的幌子卖血。
医院血液不足,患者家属互助献血已成常态。我国《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患者可找亲友互助献血。这意味着,互助献血的范畴是患者亲友,且是无偿行为,但是血头们是让社会人员假扮患者亲友“献血”,从中谋取利益。律师表示,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1月11日,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公安局、市网信办,组织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等,召开全市打击非法买卖血液联席会,并针对联合治理媒体曝光“互助献血变有偿献血”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会上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买卖血液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非法组织买卖血液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要求全市血站、采血点、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认真搞好自查,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要依据《献血法》等法规,深化监督执法和行刑衔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城市管理和网络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小广告、虚假不实网络信息的清理。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打击非法买卖血液,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要坚持把满足人民血液需求与打击非法买卖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全市医疗用血需要,努力减少和避免非法买卖血液问题。对违法人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坚决做到出重拳,下狠手。会议决定立即出台相关补充文件,加强预警监测,加大查处力度。(记者 张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