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指的是历史文化名城;“三带”,指的是长城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围绕做好“一城三带”保护和建设,昨天来报到的委员们亮出了不少“好点子”。有委员建议,北京可建“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文保建筑可整体腾退与租赁相结合。
四合院保护得“活起来”
老城里的街巷胡同、四合院不仅是传承京味文化、展示传统文化魅力的场所,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里不可或缺的内容。
耿晓冬委员说,他考察发现,老城里一些非重点文保院落,外面乍一看还是四合院,里边已沦为大杂院。“这样的院落,如果是公共产权,整体腾退、整体规划复原老街区是比较理想的途径。而公私混杂的院落,私有产权部分由于业主继续在院内生活的诉求比较强烈,腾退难度很大,可尝试引入社会资本购买产权再转租居民的方式,进而实现整体院落的修缮利用。同时,租赁产生的租金差,也能为经营主体带来一定的盈利空间。”耿晓冬说。
腾退、修缮、保护只是第一步,要想让这些文保建筑和院落后期发挥作用,还得让它们“活起来”。耿晓冬表示,“这方面的措施就多了,比如可以把这些建筑和院落用作小型博物馆、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让它们继续发挥作用,而不是修缮完了就作为摆设搁在那儿。甚至可以考虑改造成四合院民宿,让外地游客体验老北京文化。”
“三带”可设公共文化发展基金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秘书长王虹今年早早准备好了提案,专门围绕三个文化带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展开。
在她看来,每个文化带要有自己的特色定位和发展路线。“长城文化带以旅游功能为主,拥有多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虽然长城连接各公园景区,但这些公园资源的协同及与长城的共建有待加强。运河文化带以高端商务为核心,需要抓好遗产保护、环境养护和水系维护。西山文化带以特色小镇、休闲体验为主导,应该侧重发展休闲游憩功能,带动文化带与广大民众共建共享共融。”
在三个文化带的具体建设上,王虹建议,前期应加强顶层设计,可成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探索产、学、研、媒、政各界协作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实施阶段则要强化统筹,明晰工作职责;还可考虑成立三个文化带的公共文化发展基金,及相应的旅游投资公司,由政府启动和监管,进行市场化运营。
大运河可建京城“清明上河图”
对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民进北京市委在提案中建议,可集中力量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提案建议,将副中心的首都博物馆(东馆)定位为“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博物馆在建筑设计上,要成为副中心具有地标作用的文化设施;在展示内容上,以大运河的发展、变迁为时间轴,空间上要涵盖大运河全线,全方位展示运河文化的内涵和影响,适当突出大运河北京段。
提案同时提出,可考虑分段通航,活化大运河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京城版“清明上河图”。利用现代科技和现代创意手段,建设东便门至北关闸运河廊道,精心谋划标志性水文化景观,包括大型文化园、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大运河标志性漕运码头、渡口、舟楫等文化载体,活化大运河沿线民俗、美食、演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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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槟委员建议:
优秀近现代建筑要尽快编制保护规划
本报讯(记者 孙云柯)昨天,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报到现场,致公党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办主任许槟委员带来了推进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提案,他建议,对于已经确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应尽快编制保护规划。
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近一百多年来,诸多影响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的事件均发生在北京,作为历史发展见证的近现代建筑物大量存在于城市当中,成为北京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2007年,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但是该名录中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和历史遗迹,既不能受到《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也没有其它相关具体法律法规对破坏行为加以约束。许槟委员认为,加快立法,从制度上出台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措施已经迫在眉睫。
许槟委员建议,北京近现代建筑保护法规,应以保护名录为基础,包括申报评估、规划引导、管理监督等一系列规定。对于已经确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应尽快编制保护规划,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级别,确定各级别的保护和利用原则。同时,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并对保护范围界线和建设控制范围界线内的建设行为提出明确的管治措施。
许槟还建议,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应体现“让历史在当代生活环境中存活下来”的理念,合理再利用是近现代建筑保护的必由之路。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恢复近现代建筑的活力,使之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